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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女歌手观影拍照,被指“盗摄”删博道歉!看电影时能拍照发朋友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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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8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周末去哪

涮个火锅

看场电影

美哉妙哉


据说有人看电影是“三件套”

大可乐、爆米花、拍张照

先晒朋友圈接着发微博?


别,可别……

您先看看这个热搜



7月5日晚,

音乐人乃万道歉冲上热搜!


原因是她在微博晒出自己在

电影院拍摄的屏幕LIVE图,

还配发了自己的照片,

动图被网友指出是盗摄后,

她将微博删除。



当晚,乃万在道歉中表示,自己看电影拍照并发微博的行为是错误的,被粉丝提醒后已经迅速删除,也非常对不起电影制作者们……





话题上了热搜之后

诸多网友表示涨知识了!



还有诸多网友表示不解:

我经常拍照发朋友圈啊?

只是拍个照而已

又不是录像?

这是在帮电影免费宣传……

 

那么,到底什么是盗摄?

观影时拍个照发朋友圈

真的会违法吗?




什么是盗摄?

我国法律中如何规定?

“通常来讲,盗摄是指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的行为。”星娱乐法创始人、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振武律师表示。


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律师:拍照无论传播与否都侵权


据电影频道《今日影评》栏目报道称,盗录电影的灰色产业链,曾一度影响着很多影片的正常市场发行。


事件发生后,电影频道今日影评官方微博再次转发相关报道。



律师指出,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均属盗摄!拍照后无论传播与否,也是侵权!购买电影票,并不等于拥有盗摄影片的权利,观影仍需恪守底线。





屏摄,顾名思义,指的是在观影过程中的屏摄,也就是录音、录像。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影片著作权及其相关的权利,还受到《民法典》《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的保护。


虽然现有法律条文对于“放映”暂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我们认为,从龙标之后到电影放映结束影院亮灯的时间都属于“放映”,不应屏摄。


有观众认为,拍照不是法律中所说的“录像”。但是录像的含义,是指用光学、电磁等方法把图像记录下来,最终呈现形式是“图像”或“图像+伴音”。此外,目前主流的摄影功能手机,为了突破感光单元和镜头进光量的物理缺陷,往往采用拍摄多张照片通过“堆栈”方式获得一张效果最优照片。


某些品牌手机,进入摄影功能后,并不需要用户按下拍摄键,就在后台暗中运行录像,以确保不错过潜在拍摄机会。换言之,对于手机而言,拍照和录像功能的区分越发模糊。因此,我们认为,拍照是属于“录像”的范畴。


还有观众认为,在电影放映中,普通的拍照或者录一段视频,并没有进行营利性的传播,仅仅是分享在社交网络或者自己保存,并没有给片方带来明显的损失,甚或是在给影片宣传呢!


首先,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法有禁止则不可为。其次,关键场景或关键信息,往往一张静态图片或者台词的片段,就足以造成破坏性的泄露。


如果想分享影片内容到社交媒体,建议使用官方发布的海报、剧照、片花,或者影院展出的海报,同时也不会因举起手机屏摄,而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


为了观众良好的观影体验,

以及电影行业的良性发展,

大家在观影时,

还是要遵守影院规则,

不要盗摄!

如果真的喜欢一部电影,

不妨认真坐下来多刷几遍!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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