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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莫名其妙!自己的钱竟被“自己”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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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今年3月的一天,江苏张家港的徐女士去银行存钱,突然发现卡里的两万元不翼而飞。交易流水显示,徐女士银行卡里的钱是通过支付宝转出的,其中收款次数最多的一个支付宝账户名,竟然是徐女士自己的名字。

  徐女士并没有开通支付宝,民警也觉得非常奇怪。但很快,民警发现徐女士的名下还有一张在江苏宿迁办理的银行卡。根据资料,办卡人的照片和徐女士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徐女士和她的丈夫

  随后,徐女士询问了在老家的父亲。父亲告诉徐女士,她有一位同名同姓的堂姐嫁到了宿迁。民警很快找到了这位堂姐,堂姐也承认自己转走妹妹账户钱款的事实。

  徐女士的堂姐因从小跟随奶奶生活,从来没有报过户口,一直都是黑户。为了找工作,她找到堂妹徐女士的父亲借了户口本,还偷偷到派出所,以身份证遗失为名新办了一张身份证。之后,堂姐徐某某用这张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并将卡绑定上支付宝。

转账流水

  直到2019年,当地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堂姐徐某某,告知她名下在张家港还有一张卡(实际为受害人徐女士的卡),问她是否需要设置一下短信通知,方便查看钱款进出。

  有了短信提示后,堂姐徐某某就能够“监视”妹妹的账户,今年年初,徐女士给卡内转入两万余元,徐某某认为并没有人了解自己的身份,就分20余次将这笔钱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上。

堂姐徐某某

  到案后,徐某某对堂妹进行退赔,并取得堂妹的谅解,检察机关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给徐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崔晨程介绍,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是堂姐妹关系,被害人也希望对亲戚从轻处罚。考虑到嫌疑人是初犯,且自己坦诚了错误,整个犯罪的行为也具有一定的偶发性。经讨论,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的处理,此举也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亲属关系。

  检察官也多次与徐某某出生地的公安机关联系,沟通协调其办理户口事宜。徐某某已经通过身份证申请审核,户口问题很快就能得以解决。


来源:南京零距离、新闻夜航、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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