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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吃饭磕掉一颗牙,女子怒告饭店:糖醋排骨里有骨头!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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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4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饭店吃饭

啃排骨的时候磕掉了一颗牙!

这到底是谁的问题?


  2019年12月10日,在南京工作的吴女士到建邺区一家饭店用餐,点了一份45元的菠萝糖醋排骨。吴女士在吃排骨时,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当她把骨头吐出来时,发现一颗牙也掉了。


  吴女士当场找饭店理论,认为排骨有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报了警。经过一番协商,饭店作了免单处理。



  第二天吴女士又去医院看了牙,要求饭店承担医药费。在遭到拒绝后,吴女士起诉了这家饭店。



  “店家在处理食材的时候存在不当的行为,骨头没有处理干净。”吴女士认为。


  但饭店方表示很无辜,他们供客人食用的排骨就是普通的排骨,几乎没有饭店把排骨中的骨头剔除干净再提供给客人。



  “对于原告吃排骨会把牙齿磕坏这个情况,被告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加以预见和判断,只有顾客自己对自己的情况最了解。”被告代理人认为。


  吴女士要求饭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总计5000多元。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孙卉:


  她看牙大概花了3000多元医疗费,还有打出租车,另外她认为去看牙还误工了,她搞电子产业的,工资也比较高,要了2000多元的误工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提供的菜品有彩图,并且标明了菜名、价格,图片内容与菜品一致,除正常食材外没有异物,因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饭店已经尽到了充分告知的义务。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孙卉:


  导致牙齿被磕掉也不是质量问题,我们认为不能对商家过分苛责,而是作为一个消费者,你自身能不能吃这道菜,你适合不适合,要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吴女士不服提请了上诉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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