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阿健和燕子结婚。2018年,两人的孩子豪豪出生。2020年,阿健向法院起诉离婚。
阿健称,因双方争吵不断,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从2019年11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燕子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置无异议,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
阿健提出,豪豪应归自己抚养,且无需燕子支付抚养费。他表示,自己有稳定收入,有学区房,且个人素质高,可为孩子提供良好的读书条件,父母身体健康,有退休金,可以协助照顾孩子。相比之下,燕子学历低、没房产且工作不稳定,又租住在城中村,无法让孩子入读好的学校,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燕子称,孩子的抚养权应归自己,阿健每月应支付抚养费。自己在43岁高龄艰难产子生下豪豪,难以再次怀孕;豪豪属于早产儿,遵医嘱至今尚在母乳加辅食喂养的调理当中,且一直跟随母亲生活,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阿健工作繁忙,作为父亲从未单独带过孩子,根本无暇照顾体弱多病的幼儿。自己婚前一直从事小生意,户籍地有股份分红和宅基地房屋居住。二人分居后,自己带着豪豪租住在与父母和胞弟相距不远的地方,相互照应,能感受大家庭亲情氛围。豪豪的外公外婆身体健康,有精力且愿意协助照顾豪豪。
燕子提出,阿健及其家人因燕子的学历、出身、收入均不如阿健,对自己始终盛气凌人,指责有加,这样的品格并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看生活水平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家长们言传身教的道德品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