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5449|回复: 0

[普法说案] 痛心!8岁男童被三条狗咬死,养狗人已被警方控制!家属如何索赔?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4-2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4月22日晨,在重庆奉节县,8岁的男童小博(化名)被同村的三条恶犬咬死在上学路上。


  25日,记者从小博家属处获悉,伤人恶犬已被处理,养狗主人已被警方控制。当地政府已组织小博家属和养狗主人一方协调赔偿事宜。小博家属按城镇标准索赔92万元,对方只愿意赔40多万元。截至25日上午,双方尚未协商一致。



  上学路上被恶犬扑咬身亡 家属:三条狗均未拴绳


  事情发生在奉节县夔门街道长岭社区一条乡村道路上。据小博姨妈介绍,小博今年8岁,父母在山东东营打工,只有他和爷爷留守在家。小博在奉节县报国路小学读二年级。学校距小博居处约4公里。小博上学坐公交,公交站离家仅数百米。


  4月22日晨6点多,像往常一样,爷爷送小博去上学。行至中途,爷爷突然想起,自己忘带公交卡,让小博先走着,自己回家拿卡。


  “爷爷刚走,那三条狗就窜出来了,就扑上来咬孩子。”小博姨妈说,等到有村民看到赶过来,三条狗已将孩子咬得面目全非,全身多处缺失,“耳朵、下巴都不见了。”小博经抢救无效死亡。


  听说小博出事了,小博父母从山东赶回老家。小博姨妈透露,养狗主人是名中年男子,大约三十七岁,做熟食生意,养有三条狗,平时都没有拴绳,前不久刚把村里的一条狗咬死。“都和他说过,让他把狗拴上,他都不听。”


  25日,奉节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称,确有此事。


  小博姨妈告诉记者,当地警方判定对方全责。当地政府已组织小博家属和狗主人一方协调赔偿事宜。小博父母要求对方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索赔92万元。


  对方只愿意赔40多万元,双方尚未协商一致。


  律师: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应按城镇标准赔偿


  据小博姨妈透露,小博在县城读书已两年以上,且有暂住证。小博父母常年在山东东营城市打工,也办有暂住证。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就责任划分问题,邱洪奇援引今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就赔偿金问题,邱洪奇表示,人身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小博已在县城上学两年,且暂住证在县城,其生活费用均来自在城市打工的父母,所以对方应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邱洪奇解释说。


  “一家人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小博姨妈告诉记者,家属也希望通过媒体呼吁文明养犬,避免类似的悲惨事故再次发生。


“没事儿不用怕,我家狗不咬人”
别再用生命验证这句话的真伪!



     下个月起,遛狗不拴绳涉嫌违法!                         


  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


  17日,这样一条热搜引发热议:



  近些年,城市中养狗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侵害和纠纷屡见不鲜,在网络上争议不断。


  尽管现行法律对侵害发生后追责赔偿已有明确规定,但仍属于事后救济。如何防患于未然,成为人们的心中期待。这件“小事”被写入法律。


  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来源:央视新闻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还有哪些值得关注
↓↓↓


网友热议:期待落实!
↓↓↓

  “遛狗拴绳入法”道出了公众对完善法律、落实法律的期待。


  网友纷纷表示:强烈支持!期待执行!



  也有网友提出,规范养犬应对狗主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和约束。人类应当尊重生命,反对虐待动物:



微博截图

你期待这条法律的施行吗?

来源:央视网、山东商报、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4 00:01 , Processed in 0.216954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