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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说案] 朋友圈发文吐槽交警被拘?警方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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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亳州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吐槽交警被拘引发热议。对此,1月13日,@亳州公安在线 发布通报称: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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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苏州交警 发布了一条
亳州交警查处朋友圈辱警事件的微博

据了解,亳州一名男子
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
事后,他将这张罚单拍照,
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并配文:
“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

次日
这名男子被当地派出所传唤
并被行政拘留......
目前,苏州交警已删除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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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则消息
很多网友发出疑问:
这是公开辱骂吗?
这就是一句吐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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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
持续关注
期待公正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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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关于对“辱警”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中国普法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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