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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执法竟成施暴?61岁老人被掰断手指,暴行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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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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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5-11-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执法竟成施暴?61岁老人被掰断手指,暴行何时休?
    省委巡视组2025年10月22日前脚刚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在2025年10月23日上午八点半左右就迫不及待组织了100多人的执法队伍,声称受崇川区政府责令,在既没有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许可,也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对我们的住宅虹桥东村58幢102室进行了非法暴力强拆。执法的底色应是法治与温度,而非恃权凌弱的野蛮。虹桥街道执法人员在执行一场所谓的房屋违章拆除时,竟演变成对61岁张如英老人的暴力摧残,当时在现场对峙的关键节点,我爱人因对执法程序提出合理质疑、拒绝配合违法违规操作时,执法人员突然动粗,活生生将其两根手指掰断。这撕裂的不仅是老人的血肉,更是公众对“执法为民”的信任,而事件背后最刺眼的追问始终悬而未决:是谁在幕后指使这场暴行?施暴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么?
    一、离谱拆违:政策异化下的权力越界
    1、一份旨在规范城市秩序的拆违文件,在崇川区竟异化为权力滥用的推手。经崇川区原区长钱锁梅,黄卫峰(已被双规),胡拥军,杨万平(己任如东县委书记),区市政和绿化局曹建军局长及原区财政局曹龙兵局长等人员的制定下,崇川区(2021)25号文,拨款给各街道办事处拆“违章建筑”给予【120元/平方米】工作经费及按时间节点完成上浮30%【36元/平方米】的奖励金及【421】奖励拆违金。己直接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损失达几亿元,老百姓房屋财产损失达几十亿,难道你们还不知错?不知情?此等损害国家损害百姓的行为还任意让它发展下去吗?
    政策红利成了虹桥街道拆违人员的“兴奋剂”,他们深夜还在挨家挨户,以“不签字就强拆”相威逼,将执法底线踩在脚下。本该以法理为基础、以民生为本的拆违工作,沦为按平方计酬的“创收任务”,深夜叩门的噪音里,是权力对民宅安宁的侵犯;强硬逼签的言语中,是执法对程序正义的背离。
    (2022)崇川区18号文经第五次常委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宣布停止执行原区(2021)25号文,为什么至今仍在执行。欺上瞒下,暗度陈仓的违法犯罪行为何时了?
    这种将公共治理异化为逐利行为的做法,不仅寒了民心,更亵渎了政策初衷。拆违本为城市提质,却因不当激励沦为权力越界的工具,如此行径,当受公众审视与制度追责,绝不能让民生福祉为畸形政策埋单。
    2,《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3,《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灭财物】达5000元损失时,应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我院子、平顶房被非法暴力强拆,室内物品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10多万元。
    4,2008年颁发《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对正在进行违法建设责令停止建设;这个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如下:之前出台的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及地方政府文件必须无条服从新的法律(新法优先旧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法律授权单位,是唯一拥有对违章建筑行政认定权资格的主体。彻底排除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公安,武警,特警,城市美容,社区,施工等单位拥有行政认定权资格。
    5,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街道办事处是没有对违法建设认定权资格的单位。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1064裁决书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是没有认定权资格的主体,违法强拆就是行政行为违法。崇川区政府原实施违法强拆己感到错误的严重性,曾作出过改正错误的行动。准备拆除和平桥街道办事处沈XX三位业主的违章建筑时,于2023年3月依法向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见开庭传票证据)。崇川区政府己带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基本原则,下属派出机构有什么资格,权力违上作乱?
    二、我妻子二根手指被虹桥街道执法人员活生生掰断
    我与妻子被绑架到派出所后,妻子被扔在冰冷的地砖上长达十个小时,我也失去人生自由4个多小时。第二天傍晚时分我才有空去看被一直拘押在派出所的妻子,猛然间竟发现她左手中指及环指严重弯曲,紫色红肿非常明显,摸手指发烫,在我们多次要求和催促下虹桥派出所在2025年10月24日晚大约18:00左右进行了笔录,并指派人员送我妻子去了南通附属医院,经拍片检查左手中指和环指二根手指断裂。(见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医生讲必须住院手术治疗,虹桥街道办事人员在医院支付了住院押金。至此,被拘押了在虹桥派出所近30个小时的妻子才获得医治。待出院获得伤残鉴定报告后,将依法依规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还将追责凶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
    三、诉求
    我于2025年10月25日19点左右带了身份证前往虹桥派出所报案,要求立案追捕残忍掰断我妻子二根手指的凶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但遭到当班值班所长各种理由的拒绝,故意不给予立案,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强烈请求领导介入调查并立案追捕凶手,不能让这类知法犯法的执法者混入富有尊严的国家执法队伍,防止其再次侵害其她百姓,让伟大祖国健全的法制能够强有力的保护每一个忠诚守法的公民。
    受害者家属电话:13809082835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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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后的中指.png
    胶片报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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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3: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虹桥街道的城管长期违停 自己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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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3: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几点没看懂,25号文是给拆违单位奖励的,废止了和执行拆违有啥关系?
         有证据证明手指是被掰断的话,是不是可以直接报警抓人?如果没有证据,光靠说的,群众现在的眼睛也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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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没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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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4: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要坐牢的,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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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boycoc 发表于 2025-11-7 13:35
    虹桥街道的城管长期违停 自己管自己
    [video=https://p.nthaobin.cn/pic/20251107/1762493698456533_763.jpg ...

    1. “虹桥街道城管作为执法者,长期违停却‘豁免’自身,这本身就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执法权是用来规范公共秩序的,不是给自己搞特殊的‘特权’。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网友反映的问题,主动核查并公开处理结果,别让‘执法者违法’寒了群众的心,只有自身守规矩,执法才有公信力!”

    2. “一边是对普通市民违停贴单罚款,一边是自己的车辆长期违停无人管——虹桥街道城管这波‘双重标准’操作,实在让人难以信服!执法者更应成为守法的标杆,而不是破坏规则的‘例外’。强烈要求街道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曝光具体涉事人员,明确处罚措施,给公众一个透明的交代!”

    3. “网友曝光的虹桥街道城管长期违停事件,本质是执法权力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城管作为城市秩序的维护者,自身知法犯法,不仅损害执法形象,更破坏了公共信任。期待相关部门建立更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将执法人员的日常行为纳入监管,让‘执法者先守法’从口号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别让特权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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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4: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什么?对住宅虹桥东村58幢102室进行了非法暴力强拆?那么楼上202、302、402、502也被拆了吗?102被强拆了,他们的房子不会在空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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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老酒缸 发表于 2025-11-7 13:50
    有几点没看懂,25号文是给拆违单位奖励的,废止了和执行拆违有啥关系?
         有证据证明手指是被掰断的 ...

    《关于进一步完善崇川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25号文),其中第三条:拆违拆破机制中第4条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街道核发工作经费和第八条:考核激励机制中第5条全区统一拆违标准,根据拆违时间节点,街道按时按质完成的,拆违工作经费上浮30%也就是总的拆违工作经费是156元/平方米。
    有证据显示,各街道违法建设拆除经费是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中列支。
    上述文件的制定与执行,严重违反了中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19〕31号)第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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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老酒缸 发表于 2025-11-7 13:50
    有几点没看懂,25号文是给拆违单位奖励的,废止了和执行拆违有啥关系?
         有证据证明手指是被掰断的 ...

    网友请仔细看截图!至于说被害人二根手指被虹桥街道执法人员活生生掰断,当然有充足的证据。目前派出所以各种理由不给立案,待伤残鉴定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对作案凶手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25号文截图1.png
    25号文截图2.png
    25号文截图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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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可可咖啡2 发表于 2025-11-7 14:11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要坐牢的,五年以上。

    感谢热心网友的关注!

    我老婆两根手指被虹桥街道执法人员掰断,这绝非正常执法,就是故意伤害!按照法律,涉事者必须担刑责、坐牢!我们已握有完整证据,正在通过正规渠道强硬维权,目的只有一个: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还我们公道!任何试图包庇的行为都没用,我们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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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三、诉求
    我于2025年10月25日19点左右带了身份证前往虹桥派出所报案,要求立案追捕残忍掰断我妻子二根手指的凶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但遭到当班值班所长各种理由的拒绝,故意不给予立案,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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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5: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占盲道又咋了?谁能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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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5: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行就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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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老酒缸 发表于 2025-11-7 13:50
    有几点没看懂,25号文是给拆违单位奖励的,废止了和执行拆违有啥关系?
         有证据证明手指是被掰断的 ...

    “我与妻子被绑架到派出所后,妻子被扔在冰冷的地砖上长达十个小时,我也失去人生自由4个多小时。”帖子里写的很明白报110?从2根手指断裂处可以判断是外力作用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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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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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lybiuing 发表于 2025-11-7 14:23
    什么?对住宅虹桥东村58幢102室进行了非法暴力强拆?那么楼上202、302、402、502也被拆了吗?102被强拆了, ...

    笔误!


    这位网友眼神非常犀利,现更正如下:。。。就对我们于2015年10月购买的住宅,虹桥东村58102室原业主10年前建造在院内的两间装修房屋进行了暴力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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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6: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是天井里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嗎?在执法中有暴力行为,最好有照片为证据才有说服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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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7: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维权还是很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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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9: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旧日时光今何在 发表于 2025-11-07 16:07
    笔误!


    这位网友眼神非常犀利,现更正如下:。。。就对我们于2015年10月购买的住宅,虹桥东村58幢102室原业主10年前建造在院内的两间装修房屋进行了暴力毁灭。。。

    那就是院内违建了,该拆,你不服可以上诉,但不能在现场妨害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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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9: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花品 发表于 2025-11-07 15:52
    “我与妻子被绑架到派出所后,妻子被扔在冰冷的地砖上长达十个小时,我也失去人生自由4个多小时。”帖子里写的很明白报110?从2根手指断裂处可以判断是外力作用导致的。

    中学物理课就告诉学生,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也可能是来自内力,A对B施加力F也会受到来自B物体的反作用力-F。所以究竟怎么导致骨折的还要看具体现场情况,是楼主在警戒线外观望不动被城管主动上来掰断手指,还是楼主硬挤硬闯拆违现场,用力过度,导致手指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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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9: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旧日时光今何在 发表于 2025-11-07 14:52
    网友请仔细看截图!至于说被害人二根手指被虹桥街道执法人员活生生掰断,当然有充足的证据。目前派出所以各种理由不给立案,待伤残鉴定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对作案凶手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拆违是国家法律,没有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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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9: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旧日时光今何在 发表于 2025-11-07 14:16
    1. “虹桥街道城管作为执法者,长期违停却‘豁免’自身,这本身就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执法权是用来规范公共秩序的,不是给自己搞特殊的‘特权’。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网友反映的问题,主动核查并公开处理结果,别让‘执法者违法’寒了群众的心,只有自身守规矩,执法才有公信力!”

    2. “一边是对普通市民违停贴单罚款,一边是自己的车辆长期违停无人管——虹桥街道城管这波‘双重标准’操作,实在让人难以信服!执法者更应成为守法的标杆,而不是破坏规则的‘例外’。强烈要求街道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曝光具体涉事人员,明确处罚措施,给公众一个透明的交代!”

    3. “网友曝光的虹桥街道城管长期违停事件,本质是执法权力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城管作为城市秩序的维护者,自身知法犯法,不仅损害执法形象,更破坏了公共信任。期待相关部门建立更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将执法人员的日常行为纳入监管,让‘执法者先守法’从口号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别让特权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

    城管汽车违停不是违章搭建的借口,违停应该纠正,违建同样应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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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9: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这类违建的认定权早就下放给街道了,你所说的2017年是老黄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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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7 19: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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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cnp888 发表于 2025-11-7 16:24
    是天井里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嗎?在执法中有暴力行为,最好有照片为证据才有说服力啊 ...



    虹桥街道执法人员没有法院强制执行裁定等合法文书,就用切割机切割我家院门门锁和房门门锁闯入房屋,明显超出法定权限。这种行为不仅符合暴力执法中“超出必要限度使用强制手段、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认定标准,还可能触犯《刑法》,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下图是用充电式磨光机切除我家院子门锁、继而切除房门门锁的犯罪分子之一(戴眼镜者)




    用充电切割机破坏切割我家院子门锁、继而破坏切除我家房门门锁的犯罪分子(戴眼镜者).jpg
    被犯罪分子用切割机切坏的院子门1.jpg
    被犯罪分子用切割机切坏的院子门2.jpg
    被犯罪分子用切割机切坏的房门1.jpg
    被犯罪分子用切割机切坏的房门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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