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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2024)苏民申4696号案的民事裁定书是枉法乱判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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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4 07:36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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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4 07: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己向最高院、最高检、中央政法委、中纪委、全国人大、中央社会工作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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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4 07: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应该改成《不符合本人要求的裁判书就是枉法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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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4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的理论,你娘怀胎十月,却用极短的时间把你生了下来,极不合理,应该是枉法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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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楼主和你的伙伴继续折腾吧,折腾到正寝,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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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4 11: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agesdream 发表于 2025-07-04 08:57
哈哈哈,楼主和你的伙伴继续折腾吧,折腾到正寝,奋斗不息。

你好,你是一个没有正义良知的人,你笑到你正寝吧!当你子孙后代遭遇不公时,你在那边保佑你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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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4 18: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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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5: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法官不清除,国家会成为无法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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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于2025年5月3 0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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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5 13: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对错案的要求是“遏制增量,减少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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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6 0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判决书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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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6 17: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都是好的,坏的是太监、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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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6 18: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墩墩与谷爱林 发表于 2025-07-16 17:24
皇帝都是好的,坏的是太监、妃子。

谢谢你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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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6 18: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排除胡搅蛮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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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7 21: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07-16 18:48
不排除胡搅蛮缠的

你好,人家上网之前先把文章寄给領导看有没有什么不妥?然后再上网的。你说人家胡搅蛮缠的依据是什么?可以说你在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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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8 05: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中纪委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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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8 05: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判决书拿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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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06: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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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2 16: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底谁在诽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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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 10: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跟一、二审法院学舌,做跟屁虫,枉法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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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 23: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5年8月2日寄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夏道虎院长的信,至今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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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5 18: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院长有纠正错案的职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夏道虎院长:我寄给你的信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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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5 18: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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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5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年纪一把不懂法理还浮躁。自以为是不停的在网上发告示发公开信,你要有冤抓住人家违法的事实直接向高院向监察委举报呀,在这里还向网民普法还“猜想”,殊不知你自己堆不清偏执加幻想谁要看?只不过大家不好意思说而已。受什么害不如回家洗洗早点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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