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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旧小区底楼居民的告知书 最近部分老旧小区的底楼,又开始强拆天井内的建筑物,现将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信息,告知于下: 第一、 虹桥新村居民曾在2020年7月,老旧小区改造开始时,街办、社区上门要求居民签订“帮拆协议”,多数居民签了帮拆协议后,按400元标准拿了“奖励”。而少数不签“帮拆协议”的居民,天井内的自建房,被街办、城管强制拆除。被强拆的居民,先后有二十几户,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程序违法,街办败诉”(分文不赔)。其中本人的一审、二审、三审法院判决,均维持原判后,提起检察监督程序。 南通市检察院为此案专门开了市级听证会,与会的代表有市、区两级司法局、城管局、律师协会、崇川区各街办主管领导。市检察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提出这次听证会,主旨是利用此会,进行一次行政执法的普法宣传。虹桥街办在对不签“帮拆协议”的居民,进行强拆的过程中,先后多达二十几起案件因程序违法而败诉,于是出现了大规模“边败诉、边强拆”的严重执法犯法现象,这是《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的国策,所不能允许的,也是必须纠正的。俆咸先生提出:对于无证房,按国家法律规定,是否属于违建,要先由专业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程序的建筑物,只能称为“嫌疑建筑物”。绕过《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法定程序,只凭不盖章的通知,进行强拆,属于违法强拆的观点,我们表示支持。我们希望基层各执法部门,在今后对待拒签“帮拆协议”的居民,进行强拆执法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法定程序,依法行政。 第二、 虹桥街办在此后的强拆时,开始给不签帮拆协议的居民,按《行政处罚法》开了处罚通知书。对此前未按法律程序违法强拆的居民,按中套8万、小套4万元给予了补偿(约合每平方米2600多元左右)。这种知错就改的行为,受到虹桥居民的赞扬。在上述听证会中,虹桥街办付书记陈建,当场宣布聘请俆咸同志为虹桥街办的法制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我表示非常荣幸,接受了聘任,并保证尽力履行这一职责。现在,我以法制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的身份,向底楼居民进行上述信息公示告知,有遭违法强拆的居民,欢迎拨打电话:13962960240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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