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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观音山街道一物业威胁业主,追讨94506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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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欠了物业费本金11840元 

 结果被追讨高达94506元的违约金 

近日,南通骏和棕榈湾的小区业主群里

一张短信通知截图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物业还“贴心”提醒

今日缴费不收取违约金


不止如此,世茂物业

还发送了“诉讼代表户”的通知

称因该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

综合考虑欠费时间和缴费态度等因素

现经与物业商讨决定,对业主提起诉讼

请业主做好应诉的准备

等待开庭通知


据了解,骏和棕榈湾于2013年建成

开发商为骏和,目前为世茂物业

小区曾因电梯故障屡上新闻


此前,甚至有业主吐槽

电梯坏了半个月不修理,却在门禁上花功夫

大热天只能爬24层楼回家


业主反馈,还有更离谱的

此前小区门前香樟遭“剃头”

物业却一问三不知


业主纳闷:

物业费收了,物业树都看不住

物业看家,越看越少


那么业主欠缴物业费

向其追讨高昂违约金是否合理呢?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需要按期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若业主无正当理由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事由是否成立,应当从物业公司是否违反合同的主要义务,其提供的物业服务是否存在瑕疵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利益是紧密相关的,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运营的基础,若个别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就不交纳物业费,将会影响物业服务的质量,导致更多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如此恶性循环,不论是居住体验还是房产增值角度,最终受损害的是小区的全体业主。


作为物业公司,也应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尽量满足业主的相关需求,如物业服务质量确实存在瑕疵,违约金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观音山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否缺失?

“不作为”“慢作为”,无异于纵容物业乱象

也希望街道等相关部门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来源:好通网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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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8 17: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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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9 06: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氓和“二赖子”就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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