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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通邱新祥

[随便港港] 抢盐风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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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6: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2:19
这些天阴曹铁门大敞。据说,那里识字断文的老师奇缺。
你大字识得多,腹腔文水涌到嗓子眼。
那里重金招你,你要抓住机会。

这些天你都见到阴曹铁门啦?!怪不得鬼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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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6: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3:00
老市委副书记李明勋,过去分管公检法。今天他老人家如果还在,你这个混球在他的脚下会有你去的地方。

不是说这几天李书记亲自请你吃饭吗?你再提着茶叶和红包去吹吹风,你是指挥完活人编排网友,现在还能指挥逝者替你撑腰?会不会如果他还活着,会霍你这张大嘴两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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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4-6 11:57
河南 案子与我老友的案子完全两回事。一个是“法保”的结果,一个是与“法保”没有关联的判决。
...

法盲能不能不要出丑了,这里保险公司之所以参与案件和“法保协议”有关联吗?上次诋毁公证处,这回你是不是又想诋毁机动车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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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7: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1:57
河南 案子与我老友的案子完全两回事。一个是“法保”的结果,一个是与“法保”没有关联的判决。

老邱是欲盖弥彰,一个谎言圆不了又扯一个谎言来盖,机动车参保早就有了,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诉之法院也早就是惯例,和你扯来的2019年新闻“法保协议”有个毛关系,你不就是想无中生有强拉硬扯,掩盖你抹黑正义法官的丑行吗?像你这样的作为,如果主管公检法的李书记在世,他都会为你汗颜,会好好敲敲你的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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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7: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1:50
你的意思:生意公司一掺和,有了一个“法保联动”,法院的判决执行就能达到完美了。

你要用“完美”来挑事,请问你老邱完美吗?有你参与的事情都完美了吗?我看在许多事上,你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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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6 16:41
你是大放厥词,河南的案件怎么成了法保的结果?难道没有车主投保,那个党老汉就不会虚构事实骗取赔偿?你 ...

你的意思公安交警的对赔偿金的认定不行,法院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后的判决才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

我当年一天骑着摩托由南向北正常在204 国道行驶,碰到一个夜晚骑着自行车突然横穿马路的接近60 岁的老人。他小腿表皮擦伤,但交警定了我赔偿500 元。
我怕麻烦,也没有时间与对方消耗。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还专程去看望那个老人,结果那天他在自家饭店里忙活。我知道这个老人就是诈我钞票,但还是听从了交警的赔付认定,给了对方500 元。
我的想法,交警能解决的就不要去打官司。这件事情放到现在,如果还发生在河南,简单事情可能就变得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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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
邱大混子,这一天天的,脸颊每日被扫的火辣辣的,下线后记的多抹点爽肤水润润,第二天不影响你上论坛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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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6 17:15
老邱是欲盖弥彰,一个谎言圆不了又扯一个谎言来盖,机动车参保早就有了,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诉之法院 ...

我被你描黑由来已久。如果真的这样,李书记的家门我还能跨进去?

你不要装人物灯。你这种低质混子,李书记用他的目光,把你脑瓜扫描几下心里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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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4-6 19:02
我被你描黑由来已久。如果真的这样,李书记的家门我还能跨进去?

你不要装人物灯。你这种低质混子,李书 ...

你这烂嘴混子本来就黑呀,人家只不过帮你把黑的部分描出来,方便网友看清楚你的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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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4-6 19:02
我被你描黑由来已久。如果真的这样,李书记的家门我还能跨进去?

你不要装人物灯。你这种低质混子,李书 ...

有意思了,那李书记家平常来个收废品的,卖草鸡蛋的,跨进人家的门,是不是也要来论坛炫耀下能入人家的宅子?也就是你个黑混子罢了。什么破事都能挂在嘴边一通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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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magesdream 发表于 2025-4-7 06:42
有意思了,那李书记家平常来个收废品的,卖草鸡蛋的,跨进人家的门,是不是也要来论坛炫耀下能入人家的宅 ...

你是拳击高手,李书记是武林传入,他就接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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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4-6 18:49
你的意思公安交警的对赔偿金的认定不行,法院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后的判决才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

我当 ...

好的,既然你又编了这么一段故事来狡辩,我不妨花点时间再给你拆拆谎,
把你无知和前后不一的嘴脸再拎出来亮亮相。

第一:
这次,你又透露了过去没有交代的信息,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你们选择报警了,
警方参与了调查,你过去说对方是“黑夜横穿公路,责任自负”,“换做现在”自己应该一毛不拔云云,
但从今天叙述的内容来看,交警对当时的责任划分,你肯定不是没有责任。
所以想一分没有,也是你痴心妄想。这件事情放到现在,还发生在南通,再次遇到你,
那真是简单事情可能就变得复杂了。当然你也可能只是一贯的嘴炮,这个大家都懂滴

第二:
你的驾驶证是买来的吗?交警什么时候可以场认定“赔偿金”,
交警只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双方调查、划分事故的责任,并对轻微事故进行现场调解,
同意不同意对方提的要求的决定权在于你个人,甚至是否认同责任划分的决定权也是你本人。
显然,你“怕麻烦,也没有时间与对方消耗”,是你自己放弃了权利。
所以你所谓"公安交警的对赔偿金的认定"“交警定了我赔偿500 元”显然是没有基本常识的说法。


第三:
作为常识,被机动车撞击后,并不能只看表面是否有伤,现实中,许多人在事故发生时没事,但多日后仍发现骨折等严重情况,
所以正常情况下,应该去医院做检查,防止万一,而且这个费用不论有无伤情,伤情大小,你都是要承担全部或者一部分的,
但由于你们双方同意现场赔钱解决,所以这部分费用应该是包含在赔偿金里了,
至于他本人在拿到你的赔偿金是否去医院检查,或者检查后是否确实只是小腿表皮擦伤,都和你无关了。

第四:
》“你的意思公安交警的对赔偿金的认定不行,法院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后的判决才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
前半句这个伪命题已经在上面批驳,再说说下半句,你这又是偷换概念,
首先,这次法保协议和本案中党志军与保险公司的官司纠纷毫无关联,机动车强制车险早就实行了,不是19年的法保协议的产物。
你是牵拉硬扯。
其次,法院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是解决执行难的途径之一,你用二极管逻辑来反问某种方法是不是“才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
无论回答“是”还是“不是”都会跌入你的话语陷阱,所以你不是蠢而是坏。

第五:
》“我的想法,交警能解决的就不要去打官司。这件事情放到现在,如果还发生在河南,简单事情可能就变得复杂了。”
简单事情是否变得复杂,决定因素不是“事情放到现在”还是过去,更不是“发生在河南”还是南通,
而是双方是不是都能秉持“依法依理”的态度解决,本案中党老汉虚构事实,提出不切实际的赔偿金额,
对方当然诉至法律,提交法庭决断。但像遇到党老汉这种人,得不到满足之后报复杀人,即便这件事是交警解决,
那也是被害人从法官换成处理事故的交警而已,所以,你这自以为是的“想法”是毫无逻辑。

第六:其实,上面的一套说辞完全是你费劲心机用来掩盖你抹黑攻击河南被害女法官的丑行的,
当时你引用这段新闻之前开篇一句就是:你不要给那个女法官解释了...",而我之前就指出党老汉存在造假索取高额赔偿的行为。
同时,你在别处甚至用“法官收入养眼”、党老汉是“底层的最后一搏”之类来表达了你对党老汉的同情和对女法官的痛恨。

总之,你这张大嘴说得越多越暴露出你的无知和三观不正,越让人鄙视你的处事为人,
现在为了掩盖当时的恶毒言论越编马脚越多,逻辑越乱,用丑态毕露来形容你也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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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0: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9:02
我被你描黑由来已久。如果真的这样,李书记的家门我还能跨进去?

你不要装人物灯。你这种低质混子,李书记用他的目光,把你脑瓜扫描几下心里就明白了。

你这个同样有逻辑问题,想用能进李书记家的门来证明自己是好人,然后自我意淫,打着李书记的幌子来贬低批评你的人。可是,网友们从来都是用实实在在的事例批评你的不当言行,比如送红包、诋毁法官、交通违法、污言秽语、胡编乱造…,双方比起来,谁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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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0: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9:02
我被你描黑由来已久。如果真的这样,李书记的家门我还能跨进去?

你不要装人物灯。你这种低质混子,李书记用他的目光,把你脑瓜扫描几下心里就明白了。

骂人代表不了你是个好人,反而更让大家看清你的嘴脸、个人素质和丑陋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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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1: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7 09:30
你是拳击高手,李书记是武林传入,他就接待你了。

只怪李书记当年上了你的当,看走了眼,在你的小账本上留了一笔账,还被偷偷把信给复印下来了,如今去世了,三天两头被你拉来垫背,各种编排,为你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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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1: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6 19:02
我被你描黑由来已久。如果真的这样,李书记的家门我还能跨进去?

你不要装人物灯。你这种低质混子,李书记用他的目光,把你脑瓜扫描几下心里就明白了。

对了,你是被你的言行描黑的,而不是任何网友,网友对你批评都是有根有据,许多内容都是来自你本人的描述,我更是贴图为证,而你从来都是“有人说、老友说、奶奶说,据知情人透露…”这类胡编乱造的虚构情节,至今为止,都没有你一个老友上来为你发声,连信誓旦旦的一封信都推三阻四拿不出来,可见你这个人信用是何等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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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和邱混子掰扯道理,和对牛弹琴一样没意义,第一他心智还没发育完整不明白是非好坏,第二早年缺失家教也没好好学习,内核是比较粗鄙的,当然在社会混迹一圈后以后学会了伪装和使坏。一个人,事业、家庭、子嗣都宣告失败完结,还能苟活于世,只能说,这种人大家要提防,说不定哪天对着群众泄愤发出奋力一击,就像他情不自禁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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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7 10:54
骂人代表不了你是个好人,反而更让大家看清你的嘴脸、个人素质和丑陋心理 ...

昨日有网友指出他一个字写错了,他就恶言让人家这几天去阴曹报道,这样的老烂人没得下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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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4-6 12:19
这些天阴曹铁门大敞。据说,那里识字断文的老师奇缺。
你大字识得多,腹腔文水涌到嗓子眼。
那里重金招你 ...

我们怎么样和你无关!你管不了也没权力管!
替论坛扫除文盲、提论坛除害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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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7 10:44
好的,既然你又编了这么一段故事来狡辩,我不妨花点时间再给你拆拆谎,
把你无知和前后不一的嘴脸再拎出 ...

年我的摩托夜晚碰到开饭店的老人,主要原因,是他骑着自行车突然横穿国道,我避让不及,他小腿外表擦伤。当时路上几个目击者都认为老人突然横穿公路太冒失,责任应该自负。但老人开饭店,自称附近的交警三大队有熟人。

我大姐在通棉一厂担任生产部部长,此人也说自己在该厂干过。大姐找了此人,觉得不好沟通,双方不欢而散。在这种情况下我給了他500元算是给自己消了灾。
国内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给众人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做生意的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法院独立办案,与这类公司搞了战略合作,我与几个老友都有点疑惑。法院审理经济包括交通事故案件,的确存在一些判决顺利执行难的困境。
法院与保险公司联手,达成了法保协议。保险公司介入后,法院执行难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你神通广大,天上天下无事不晓。如有这方面的优秀案例,你应该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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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4: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7 12:46
当年我的摩托夜晚碰到开饭店的老人,主要原因,是他骑着自行车突然横穿国道,我避让不及,他小腿外表擦伤。当时路上几个目击者都认为老人突然横穿公路太冒失,责任应该自负。但老人开饭店,自称附近的交警三大队有熟人。

我大姐在通棉一厂担任生产部部长,此人也说自己在该厂干过。大姐找了此人,觉得不好沟通,双方不欢而散。在这种情况下我給了他500元算是给自己消了灾。
国内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给众人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做生意的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法院独立办案,与这类公司搞了战略合作,我与几个老友都有点疑惑。法院审理经济包括交通事故案件,的确存在一些判决顺利执行难的困境。
法院与保险公司联手,达成了法保协议。保险公司介入后,法院执行难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你神通广大,天上天下无事不晓。如有这方面的优秀案例,你应该介绍一下。

交警对交通事故有划分责任的职责,而不是你所谓几个见证人,它们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至于对方声称什么交警队有人当然更不能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这些东西你现在提,无非是想推翻当时交警的判定,证明有猫腻。但你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交警错判了吗?没有!而且你和网友打交道编故事的时候也是经常编造一些“张三李四说…”这类不辨真假的东西来站台自己,你的这种小伎俩大家看得太多了,我劝你以后还是少用,如今让你拿出当年那封信,你都遮遮掩掩,谁还能相信你编的这些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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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4: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7 12:46
当年我的摩托夜晚碰到开饭店的老人,主要原因,是他骑着自行车突然横穿国道,我避让不及,他小腿外表擦伤。当时路上几个目击者都认为老人突然横穿公路太冒失,责任应该自负。但老人开饭店,自称附近的交警三大队有熟人。

我大姐在通棉一厂担任生产部部长,此人也说自己在该厂干过。大姐找了此人,觉得不好沟通,双方不欢而散。在这种情况下我給了他500元算是给自己消了灾。
国内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给众人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做生意的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法院独立办案,与这类公司搞了战略合作,我与几个老友都有点疑惑。法院审理经济包括交通事故案件,的确存在一些判决顺利执行难的困境。
法院与保险公司联手,达成了法保协议。保险公司介入后,法院执行难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你神通广大,天上天下无事不晓。如有这方面的优秀案例,你应该介绍一下。

你都能把你大姐都找来啊,说明你没有少花功夫啊,这都没让别人松口,能让你这样顽固不化的嘴硬分子老老实实的赔偿,看来人家是妥妥的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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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4: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7 12:46
当年我的摩托夜晚碰到开饭店的老人,主要原因,是他骑着自行车突然横穿国道,我避让不及,他小腿外表擦伤。当时路上几个目击者都认为老人突然横穿公路太冒失,责任应该自负。但老人开饭店,自称附近的交警三大队有熟人。

我大姐在通棉一厂担任生产部部长,此人也说自己在该厂干过。大姐找了此人,觉得不好沟通,双方不欢而散。在这种情况下我給了他500元算是给自己消了灾。
国内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给众人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做生意的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法院独立办案,与这类公司搞了战略合作,我与几个老友都有点疑惑。法院审理经济包括交通事故案件,的确存在一些判决顺利执行难的困境。
法院与保险公司联手,达成了法保协议。保险公司介入后,法院执行难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你神通广大,天上天下无事不晓。如有这方面的优秀案例,你应该介绍一下。

还是那一句,这起案件和法保协议无关,无论是你的交通肇事案还是河南法官被害都和这个法保协议没有半毛钱关系,你扯来扯去就是要抹黑法院,至于法保协议如何执行来解决执行难,维护正义公平,压根不是我和你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尤其像你这样无知的人,对你讲这些也是浪费时间,所以回到正题,你究竟能不能把你持有的那份信给大家看看呢,上次还说已经通过微信发出去了,但这也不能算拿出来给大家看了吧,你耍滑头是把别人当傻子还是把你自己当傻子?你都扯了几天的淡了,我看你该收场了,不会下一步又要装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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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7 14: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magesdream 发表于 2025-04-07 11:29
昨日有网友指出他一个字写错了,他就恶言让人家这几天去阴曹报道,这样的老烂人没得下文的。

大家就看他怎么演戏吧,他演了一辈子,把人生都演砸了,如今在论坛上如此出丑,一个谎盖一个谎,拆东墙补西墙,丑态百出。把人性的最丑恶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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