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南通邱新祥

[随便港港] 抢盐风波 作者...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4-4 07:25
不要没完没了,定个日子,我们一起把李明勋老书记的亲笔信(复印件)送到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是真是假由该 ...

还有几份陈年材料,濠滨活跃分子LY……一直指责本人造假,是真是假?这次可以一并鉴定:
一、1985年10月1日本人加入南通市作家协会,1997年10 月换发的新的证书:二、1986年正月本人参加南通市文化宫第六届迎春百花会春联创作比赛荣获一等奖的奖状:三、当年,在南通市建委担任要职的吴某,在市委书记周福元对本人执笔的一份联名诉求材料批示后,其邮给本人的一封亲笔信,写信时间:1999年1月21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15: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2:45
还有几份陈年材料,濠滨活跃分子LY……一直指责本人造假,是真是假?这次可以一并鉴定:一、1985年10月1日本人加入南通市作家协会,1997年10 月换发的新的证书:二、1986年正月本人参加南通市文化宫第六届迎春百花会春联创作比赛荣获一等奖的奖状:三、当年,在南通市建委担任要职的吴某,在市委书记周福元对本人执笔的一份联名诉求材料批示后,其邮给本人的一封亲笔信,写信时间:1999年1月21日。。

你别扯远了,又在转移话题了,快把那封信给大家看看,网友要弘扬正义,好好抨击一下那个副局长的犯罪行为,呼吁追究刑事责任,但光凭老邱一张嘴还不行,需要关键领导的信文佐证,老邱不要再推三阻四了,大家盼得花儿都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15: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2:45
还有几份陈年材料,濠滨活跃分子LY……一直指责本人造假,是真是假?这次可以一并鉴定:一、1985年10月1日本人加入南通市作家协会,1997年10 月换发的新的证书:二、1986年正月本人参加南通市文化宫第六届迎春百花会春联创作比赛荣获一等奖的奖状:三、当年,在南通市建委担任要职的吴某,在市委书记周福元对本人执笔的一份联名诉求材料批示后,其邮给本人的一封亲笔信,写信时间:1999年1月21日。。

那份信件你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有就拿出来,扯到你劳什子证书有什么关系?这里一不招聘而不开相亲大会,对你的水平也是知根知底了,大家平时看你的小作文早就知道你几斤几两了,那个年代,白卷书生、气功大师…哪个比你证书少,站在今天的角度看,不就是笑话吗?毋须多言,请你不要转移话题,赶紧把那封充满阳光的信拿出来,让大家一起感动一下,O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15: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08:14
还有几份材料,可以同时鉴定真伪:一、本人在五中参加南通市中学生运动会手榴弹投掷的荣誉奖状;二、1985年10月1日参加南通市作家协会,1997年10 月换发的新证书:三、1986年正月参加南通市文化宫第六届迎春百花会春联创作比赛荣获一等奖的奖状:四、当年,南通市建委担任职务的吴旭,在市委书记周福元对本人执笔的一份联名材料批示后,邮寄给本人的一封亲笔信,写信时间:1999年1月21日。

恕我多言,别人应该不是质疑所谓的证书,而是质疑你的能力和水平,因为你在论坛上的表现实在是太烂了,你的那些行文套路看得我都有点要吐,你还乐此不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4 11:13
一开口就是赌徒心态,还10万块,你说没有红包只有信封的时候怎么不下赌注10万块的呢?还想给我挖坑?你那 ...

废话少讲,10万也不是大数额。万一李书记这封信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我不利。这钱你不就马上到手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4 11:25
被你诋毁的被害正义法官的名誉值多少钱?你能先付款给她的家属吗?

针对河南那个女法官,我称这种案子在南通法院不会这么判。就这句大实话,又让你缠上了。

你还在诋毁我,难道只允许你开口,别人就得集体闭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蓝色的小胖子 发表于 2025-4-4 11:53
这个邱老头也是吃一亏长一智了,当年他被你们拿着王教授的文字疯狂打脸,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你们现在 ...

这封信完全可以公开,我已经通过微信发出去了。
老书记过去分管公检法,他的执政水平用不着你这个小妖耍嘴皮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20: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7:48
废话少讲,10万也不是大数额。万一李书记这封信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我不利。这钱你不就马上到手了吗?

废话少讲,你给大家瞧瞧不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21: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8:05
针对河南那个女法官,我称这种案子在南通法院不会这么判。就这句大实话,又让你缠上了。

你还在诋毁我,难道只允许你开口,别人就得集体闭嘴?

你怎么有脸皮在这里打马虎眼,还在这里抵赖?你只是说在“南通不会这么判”这么简单吗?南通不这么判还怎么判,难道向伪造证据者低头?一个靠伪造证据骗取赔偿行为被你美化成“底层痛苦的挣扎”,还别有用心的扯到“法官收入养眼”来带节奏,最后更可耻的是赤裸裸的暴力犯罪行为居然被你说成“绝望无助,最后一搏”,请问你还算个人吗?国家允许任何人说话,但像你一样无凭无据,信口雌黄的乱讲,阴阳怪气带节奏,难道不是对死者的第二次伤害,你的所作所为就是典型的助纣为虐,网友对你严厉批评是弘扬正义,抵制邪恶。而你在被揭穿后百般狡辩,避重就轻,甚至还想倒打一耙,可见你的品德差得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21: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8:13
这封信完全可以公开,我已经通过微信发出去了。
老书记过去分管公检法,他的执政水平用不着你这个小妖耍嘴皮子。

你又在搞笑了,你用微信发出去就算给网友看了,谁和你在一个微信群?你怎么不说你在梦里把信展出来了?谁管公检法和网友什么关系?过去被你诋毁抹黑的哪个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人家水平比你差了,警察叔叔的案件通报不也被你一顿阴阳怪气,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你自己就是“小妖耍嘴皮子”呢?扯来扯去,最后还是没有拿出来,你标榜个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21: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7:48
废话少讲,10万也不是大数额。万一李书记这封信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我不利。这钱你不就马上到手了吗?

你这就好比左口袋一张假钞,右口袋一张真钞,在店里消费,到了该付钱的时候,却犹犹豫豫,老是不掏钱,当店主怀疑你没钱或者你心里有鬼的时候,你非但不掏钱赶紧买单,反而却嚷嚷要和店主去鉴定钞票真伪,还赌十万。你说哪个傻子才会上你的当?你玩这种阴谋诡计太小儿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4 21: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8:05
针对河南那个女法官,我称这种案子在南通法院不会这么判。就这句大实话,又让你缠上了。

你还在诋毁我,难道只允许你开口,别人就得集体闭嘴?

你这不是打老书记的脸吗?国家定性那个被害女法官是“依法公正履职”,判决合理合法。你说这样的判决“在南通不会发生”,还强调是“大实话”。难道说南通发生的都是不公正的判决?那么作为分管公检法的老书记在你眼里原来是这样一个执政水平?你不是在诋毁老书记吗?你又在左右手互打了,一张嘴真的是口无遮拦,胡说八道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5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4 20:54
废话少讲,你给大家瞧瞧不就好了

你想看李书记这封亲笔信(复印件),到鉴定机构。鉴定好了,直接看鉴定报告。

把10万元带上。因为你一直指责这个信件属于本人伪造。

你这10万元如果到了我手,我一分不留,放到濠滨平台作为帮扶资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5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09: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老邱早上起床又没刷牙吧,又开始口吐GP,搞得满坛臭,我倒是乐意给你捋捋你当时的表演,看看当时是谁大放厥词:

第一:你以邻居受伤得到38万赔偿为引子,津津乐道这个价格不亏,值当时的一套房。话锋一转,引出该案,声称该案“案子不复杂,但绕开绕去,搞得党老汉走向极端”。

第二:随后,我对你提出质疑,认为赔偿金额应该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你喊价多少就多少。同时对你拿房子来说事提出强烈批评。你把获取交通赔偿当生意来做,让人惊讶你的品德。

第三:可是你接下来居然说我是为那个法官解释,声称“她这种判决在南通不可能发生”,还特地找来一则“人保财险和法院合作解决执行难”的新闻。是不是面对不符合实际的赔偿要求,你主张让人保财险买单?还厚着脸皮说是承担社会责任,你在网上经常声称自己要资助这个资助那个,你怎么不主动做这个“好事”?老汉提的要求你能不能满足?

第四:随后我问你,有没有明明损失100,能要别人赔200的司法救助?

第五: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就装死了………

更滑稽的事,几天过后,你透露自己遇到一次车祸,被撞者要了你500块,你事后咬牙切齿,将对方冷嘲热讽连赌咒都用上了,还信誓旦旦,如果是现在,一毛都不会给他,云云。。。

你看看你,自己遇到同样的事,完全两幅嘴脸,你能透一下,是哪个瓜教授用脚趾,把你长期潜伏的那根高级脑神经唤醒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0: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5 07:09
你想看李书记这封亲笔信(复印件),到鉴定机构。鉴定好了,直接看鉴定报告。

把10万元带上。因为你一直指责这个信件属于本人伪造。

你这10万元如果到了我手,我一分不留,放到濠滨平台作为帮扶资金。

扯来扯去,还是不拿出来给大家看,大家一直是关心信件内容,你一直遮遮掩掩。很简单的事,你非要避简就繁,演了一出出戏,一会儿要别人找领导要原件,一会说已经通过微信发出去了,玩虚的你是一套一套的。你的把戏我早就帮你剥皮了,你还在十万十万的蹦哒,我就不上你的当,就让你在这里拿出来。你见不得光,我偏要让阳光好好照一下你阴暗的脸庞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0: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18:05
针对河南那个女法官,我称这种案子在南通法院不会这么判。就这句大实话,又让你缠上了。

你还在诋毁我,难道只允许你开口,别人就得集体闭嘴?

你说应该怎么判,是不是撞人的是老邱,对方应该一分木有?上次你装死,现在可以回答了,南通法官应该怎么判?是不是还要请人保财险司法救助一下,以免别人对你最后一搏?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4-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5-4-4 21:47
你这不是打老书记的脸吗?国家定性那个被害女法官是“依法公正履职”,判决合理合法。你说这样的判决“在 ...

你说这样的判决“在南通不会发生”,还强调是“大实话”。难道说南通发生的都是不公正的判决?”
你问的这句话太深奥,一般人看不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4: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5 11:01
“你说这样的判决“在南通不会发生”,还强调是“大实话”。难道说南通发生的都是不公正的判决?”你问的这句话太深奥,一般人看不懂。

不正常的人看不懂,比如爱狡辩的、爱说谎的,他们肯定看不懂,他们要看懂了,以后还让他们怎么混,怎么带节奏,怎么阴阳怪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4: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5 11:01
“你说这样的判决“在南通不会发生”,还强调是“大实话”。难道说南通发生的都是不公正的判决?”你问的这句话太深奥,一般人看不懂。

老邱耍滑头,还偷偷把我前面一句话删了,“国家定性那个被害女法官是依法公正履职”,这句话你眼睛涂了什么东西看不见了?一个人别说活到七十岁,就是7岁,也知道一点廉耻,可是你,明目张胆地狡辩,证据就算摆在你面前,你都能找无厘头的理由狡辩,连遮羞布都不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4: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5 11:01
“你说这样的判决“在南通不会发生”,还强调是“大实话”。难道说南通发生的都是不公正的判决?”你问的这句话太深奥,一般人看不懂。

恶行被揭穿就装痴卖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8: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4 08:14
还有几份材料,可以同时鉴定真伪:一、本人在五中参加南通市中学生运动会手榴弹投掷的荣誉奖状;二、1985年10月1日参加南通市作家协会,1997年10 月换发的新证书:三、1986年正月参加南通市文化宫第六届迎春百花会春联创作比赛荣获一等奖的奖状:四、当年,南通市建委担任职务的吴旭,在市委书记周福元对本人执笔的一份联名材料批示后,邮寄给本人的一封亲笔信,写信时间:1999年1月21日。

外包病退资料一并附上,老木匠交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
啧啧啧,精彩,祥侯每次先是撒泼耍无赖,然后说些不三不四的段子人身攻击,最后干脆离线,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4-5 1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4-05 11:01
“你说这样的判决“在南通不会发生”,还强调是“大实话”。难道说南通发生的都是不公正的判决?”你问的这句话太深奥,一般人看不懂。

说话可以出现偏差,但人品不能出现偏差,说错话被人笑话没有关系,但讲过的话不承认,使劲狡辩那就会被人看不起,被人当笑话和被人看不起,可是两回事,你老邱可以不认真讲话,但你做人一定要有是非讲黑白,请你认真做个人,不要把自己搞得不人不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4-13 09:19 , Processed in 0.292990 second(s), 33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