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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还是碧桂园厉害,佳期漫业主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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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6 20:5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今天第三天,碧桂园物业继续赖着,民警也来了几天了,守护着碧桂园好员工,拦着业主,服了服了。为什么投票通过的民意,没有人支持?是人性的扭曲还是五星级利益的驱使?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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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6 2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成立业委会,搞物业自治,但前提业委会成员首先要有一颗公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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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小区业委会的成员,就是为了换物业。自己捞钱。  发表于 2025-2-1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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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6 22: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墨儿 发表于 2025-02-16 21:35
成立业委会,搞物业自治,但前提业委会成员首先要有一颗公益心!

当年成立业委会就是团结起来赶走老物业,现在全体投票都赶不走,有关单位都在被资本和所谓的和谐社会的口号牵着鼻子走。还自治?第一步换都做不了主,想什么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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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6 22: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人民都被资本欺负成这样,南通ZF这几年的公信力就是这么被耗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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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6 23: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碧桂园物业无法无天,业主太难了,自己家自己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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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5: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人家业主不要你们服务,为什么要一定要为他们服务呢,走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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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关于为涉及诉讼解聘物业服务人案件开设快速立案审结绿色通道的建议
进入新世纪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小区日益增多,物业管理的重要性逐级凸显,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各地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专业化物业服务比例逐年提升,为服务广大业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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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虽然我国物业行业加速发展,但是仍存在行业发展良莠不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低,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部分企业经营者不顺应行业发展潮流,不在提高企业专业化、综合实力水平上下功夫,在实际履行服务中擅自压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与服务合同约定的严重不相符,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与享受的服务不匹配外,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非法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利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百分之七十归业主所有。如,随着汽车的普及,现在每个小区业主汽车应有数量庞大,规模大的小区所在物业企业光一年收取的汽车停车费就达上百万元以上,这些黑心物业企业利用业主不知情和没有成立业委会而无从知晓参与监督的空档之机,这些收益全部进入自己腰包。二是虚构公共能耗费数额。大部分物业企业对公共能耗费从不主动公示,即使公示了也是虚构的笼统数据,让业主看不清楚,不公示交纳发票,业主每年交纳的是一笔糊涂账。三是虚报公共维修数额。大部分物业企业在公共维修基金上动歪脑子,虚构维修项目(特别是对电梯,轮流要“维修”到),维修的价格高于市场行情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电梯上主板上一个小的电子管,正常调换价格是上百元左右,但有些不良物业企业与维保单位联手造假,欺骗业主说主板坏了,调换一般达到万元左右。四是侵占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和设施。部分物业企业把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出租,巨额租金占有已有。五是偷盗小区公共财物。极少数物业把小区的名贵树种、配置的设施设备蚂蚁搬家式的偷运出卖。靠着不讲诚信不讲契约不讲武德的非法行为,这些物业企业每年非法取得巨额利润。而大部分物业企业一旦被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度被依法解聘后,不轻易放弃在手的“金矿”,强势霸占拒不退出,贯用手段是以自身实际业主身份或让被“收卖”的极少数业主以撤销权案由恶意诉讼业委会,以达到长期拒不撤离物业服务区域的目的。此外,即使业委会同步诉讼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服务人撤离物业服务区域)案,正常的终审判决书下来到强制执行最快要一年半左右时间,如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四个来回到终审判决下来至少三年左右时间。其产生严重的负面后果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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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一是易引发重大治安案件。按照生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标物业企业履行合同进场服务,而被解聘的物业企业武力守门不让人员进场,从而双方容易引发人员冲突。为避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发生,属地派出所需派出大量警力维持秩序,或时常出警处理警情。如双方长期不能正常交接而形成对峙局面,存在重大治安隐患,也长期造成公共资源严重浪费。
二是易引发负面舆情。新老物业不能短时期内正常交接,必然造成小区物业管理秩序混乱,业委会与被解聘物业企业矛盾日益尖锐,业主对此事高度关注,引发正义业主与非正义业主、被解聘物业企业聘请的水军在各类自媒体上发帖痛斥或相互指斥、造谣,引发重大的社会负面舆情,极大影响当地整体形象声誉。
三是易引起模仿效应。被解聘物业企业看到大部分物业企业通过这种恶意诉讼方式达到了长期不撤离物业服务区域,甚至终审判决生效了,因有的业委会解散,无交接主体,还是继续留下来服务的例子。于是纷纷效仿,拒绝所在街道(乡镇)政府、住建部门的调解和行政处罚,起诉业委会,以救济途径未有最终结果为由拒绝撤离。这种情形在我市已形成模仿效应。在我市,被业主大会解聘后,物业企业强留在小区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
四是导致业主大会决议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人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按照法定程序业主大会解聘了物业服务人,合同自然终止。如被解聘物业服务人通过恶意诉讼方式从而达到长期拒不撤场,导致最终大部分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失效,践踏了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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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住宅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妥善解决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更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的重要保障。为坚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聚焦民生“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特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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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坚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聚焦民生“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开通立案审结绿色通道。法院可以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受理业委会起诉排除妨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起诉业委会撤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人决议的案件,设立快速绿色通道,一审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要迅速作出立案决定书并分配案件给主审法官,及时做好庭审准备与开庭审理。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一、二审法院也要积极协作,尽快审结。通过压缩时长,力争将涉及物业的诉讼安全在一个月左右时间审结执行。
二是直接驳回恶意拖延诉讼。为了拖延诉讼进程,有些物业企业恶意拒收法院传票以及故意提管辖权异议或者提起诉讼告业委会等,借助诉讼程序的复杂性拖延案件审理,达到占有不当利益目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法院资源,还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对于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就严格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执行,拒收法院传票者直接缺席判决,快速审理驳回无根据异议,并应对故意拖延诉讼的行为实施制裁。
三是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一审、二审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掘此类诉讼中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案件,以开展公开庭审、专家示范庭审等方式,邀请住建部门、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代表旁听庭审,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同时还要通过媒体报道释法明理,扩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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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涉诉审判复杂耗时。涉及物业类诉讼,从立案到审结,乃至全部执行到位,一般情况下耗时在一年半左右,如果上诉、发回重审,可以拖到四个来回,将会花费三年左右。期间,新老物业企业极其引发人员冲突,引发重大治安案件,会耗费大量警力,占用警情资源。同时因为业主与被解聘物业企业日益尖锐的矛盾,在社交媒体上打“口水仗”,被自媒体利用引发负面舆情。被解聘物业企业看到大部分物业企业恶意诉讼拖延撤离物业服务区域会产生放大效应,极易引起不良物业企业模仿效应,容易导致业主大会决议实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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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佳期漫的物业到底干啥了?有没有人科普一下?不知道前因后果看的云里雾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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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当中标物业公司想进驻小区服务时,被解聘物业公司唯一的理由以救济途径未有结果为由拒绝撤场;中标企业以履行合同为由想进场,都有理由,让政府职能部门比较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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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据了解,在解、选聘物业服务人过程中,为作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佳期漫业委会作为组织实施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连《选聘方案》都经过全体业主共同表决的,线下投票的由业主持身份证、产权证到投票现场投票,投票现场安装了360角度无死角的监控,这么规范、严苛的过程,至少在南通地区很少见。碧桂园物业应该清醒认识到这一点,解聘、选聘程序是合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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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9:2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有社区居委会管理,怎么又来了个专门欺压百姓的怪物——物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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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我在启东 发表于 2025-2-17 05:03
人家业主不要你们服务,为什么要一定要为他们服务呢,走就好了啊

单方面赖着不走强行要替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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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些物业公司平时不诚信经营,而一旦被业主共同表决解聘了,心不甘,情不愿,拒绝撤场。殊不知,业主不是用脚来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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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物业公司一定要讲诚信讲契约讲武德,这样才能赢得业主认可赢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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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0: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清风自来90 发表于 2025-02-16 22:09
当年成立业委会就是团结起来赶走老物业,现在全体投票都赶不走,有关单位都在被资本和所谓的和谐社会的口号牵着鼻子走。还自治?第一步换都做不了主,想什么好事呢

社区是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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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7 10: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5-02-17 09:54
单方面赖着不走强行要替业主服务。

收费服务的 ,
有钱能使磨推鬼(•̀ᴗ•́)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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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29 07:08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5-2-17 10: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徽省马鞍山市
    上热搜吧,南通再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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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无利不起早,碧桂园用B力守门的心思去做好服务,业主怎么会去赶他走?社区的老爷们要真正的为民服务才能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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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7 11: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民警那么辛苦在这守护了这么多天 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和稳定 谁不想和平协商早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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