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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崇川法院法官叶菁,你确实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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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1-21 10:45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021)苏0602民初8732号案原告提交了一个录音证据,这个证据是从进门到出门完整的录音。是在被告家中客厅,有中间人在场,原告用手机录下的。录音里有第三人自述签订案涉协议时第三人在场,并仔细看了协议后才让被告签字的,第三人叙述内容与协议一致,也跟村民书证一致,但是不知道叶菁法官不知道是眼睛有问题,还是耳朵有问题,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判决书说原告没有提交证据。
叶法官真的在开玩笑,把法官的职业道德当玩笑,把公平公正当玩笑,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玩笑,同时很奇怪为什么老百姓到法院不能带手机,手机又不是手枪,只要规范使用不就行了,幸亏还有庭审笔录这个证据,今天贴出来大家讨论讨论,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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