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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如东公安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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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以下账户的冻结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一、2024年5月27日,被害人丛某某报案称:其被冒充客服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毕洪照(涉案账号:62122*******06267)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丛某某人民币叁仟贰佰柒拾肆元玖角柒分(¥3274.97)。

二、2024年5月27日,被害人丛某某报案称:其被冒充客服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周文佳(涉案账号:622202*******74662)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丛某某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叁拾肆元柒角柒分(¥29834.77)。

三、2024年5月27日,被害人丛某某报案称:其被冒充客服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宋海葳(涉案账号:62220********03920)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丛某某人民币叁万伍仟玖佰伍拾叁元零叁分(¥35953.03)。

四、2024年4月5日,被害人沈某某报案称:其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朱文强(涉案账号:62179*******0560)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沈某某人民币玖万贰仟捌佰叁拾伍元零玖分(¥92835.09)。

五、2024年4月5日,被害人沈某某报案称:其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黄健(涉案账号:6214*******77355)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沈某某人民币贰万贰仟玖佰玖拾元零柒分(¥22990.07)。

六、2024年4月5日,被害人沈某某报案称:其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黎水华(涉案账号:62226*********5425)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沈某某人民币壹仟零叁拾元叁角叁分(¥1030.33)。

七、2024年4月5日,被害人沈某某报案称:其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盖艳龙(涉案账号:6217*********4540)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沈某某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叁元伍角柒分(¥1993.57)。

八、2024年4月5日,被害人沈某某报案称:其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赵云飞(涉案账号:62366********2174)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沈某某人民币壹仟叁佰零捌元贰角叁分(¥1308.23)。

九、2024年6月27日,被害人郭某报案称:其被虚假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抚州胜英尔商贸有限公司(涉案账号:47389*******61688)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郭某人民币伍万肆仟叁佰贰拾柒元壹角叁分(¥54327.13)。

十、2024年6月27日,被害人郭某报案称:其被虚假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广州俊德文贸易有限公司(涉案账号:8110********2733)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郭某人民币壹万零肆佰壹拾柒元贰角叁分(¥10417.23)。

十一、2024年6月27日,被害人郭某报案称:其被虚假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平顶山旭财商贸有限公司(涉案账号:16205********6577)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郭某人民币叁万捌仟柒佰肆拾贰元贰角陆分(¥38742.26)。

十二、2024年7月9日,被害人白某某报案称:其被虚假购物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张猛(涉案账号:62166********54549)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白某某人民币陆万壹仟捌佰玖拾肆元叁角柒分(¥61894.37)。

十三、2024年7月9日,被害人白某某报案称:其被虚假购物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蔡月仙(涉案账号:62284******73572)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白某某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叁拾伍元玖角陆分(¥13435.96)。

十四、2024年8月26日,被害人徐某某报案称:其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吴斌(涉案账号:62305*******52173)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被害人徐某某人民币伍仟柒佰叁拾元柒角柒分(¥5730.77)。


相关被害人或涉案账户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30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返还冻结资金。

联系人:唐警官

联系电话:0513-841555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1



如东县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如东公安微警务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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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15: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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