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示!
启东房票安置将有新变化! 商品房入库基价全部公开
日前,启东发布《关于修订《关于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房票安置中商品房入库价格及房票结算规程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值得一提的是,文件直接公布了各商品房入库基价,值得参考。
商品房入库价格 首批入库房源为市属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鉴于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远高于目前市场交易价格,为鼓励搬迁户积极选购商品房,故对商品房入库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商品房入库基价=该区域安置房市场基价+(商品房备案价×95%-安置房市场基价)×商品房建安成本价(包括
设计勘探费、建安费、配套费)/(商品房备案价×95%)。
房票安置的基本规则与具体流程 房票安置的基本规则为:搬迁户用房票选购商品房,房票抵算购房款(含主房房款,有线电视费、管道煤气费、车位费、储藏室费,不能抵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房票不得转让、
抵押、兑换现金。
房票安置的具体流程为: 1. 开具房票。属地区镇根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明确的安置面积及安置价格,计算房票金额并开具房票。房票票面金额计算公式为:房票金额=搬迁户核定的安置面
积×该安置区市场单价。房票票面金额由政府补贴金额与个人支
付金额组成。其中个人支付金额为核定的安置面积个人应支付的
房款。其余部分为政府补贴金额。
2. 搬迁户持房票购买入库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确定的入库基价及楼层差价、东西端差价等计算每套房源价格,供安置户选购。原则上每户选购入库商品房总面积可在安置面积基础上超选不多于10平方米。如再超过则按市场销售价计算。
3. 领取房价结算单。搬迁户凭选房确认单至属地区镇政府进行房价结算,领取房价结算单。房价结算办法为: (1)选购房源房价大于房票金额的,政府补贴金额按房票
金额中的政府补贴金额结算,剩余部分全部由个人支付。 (2)选购房源房价小于房票金额的,按比例结算个人支付
金额与政府补贴金额。即: 个人支付金额=房票中的个人支付金额/房票总金额×选购房源的房价总金额。 政府补贴金额=房票中的政府补贴金额/房票总金额×选购房源的房价总金额。
4. 结算房款。搬迁户持房价结算单交纳个人应支付的房款,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办理入住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政府补贴结算金额由属地区镇政府或出资单位出具往来结算票据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前期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户已按房票安置政策选房但尚未结算的,仍按原结算规则结算。
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房票安置选购空置安置房的,应参照本文件进行房票结算。
原文如下 来源:南通楼市观察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