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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中纪委介入“深挖细查”违规兼职、挂证!重拳整治建筑业“挂证”乱象,全国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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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导读
      中纪委介入深挖细查违规兼职、挂证,住建部、人社部重拳整治建筑业“挂证”专项治理,全国全覆盖、零容忍!
01.中纪委的官方网站上出了一条头条,深度关注,深挖细查违规兼职,这里面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公务员、参公管及国企管理人员的违规兼职行为,在我们建设领域主要就是挂证。
除了上述三类人员以外,有固定工作,比如事业单位、学校等持证人员,也要注意。随着社保全国联网的继续深入,这样的挂证行为会很容易被发现,在建设部的网站上也能看到在学校工作的证书挂靠人员被处罚。
02.在中纪委的这份通知当中,整治违规兼职问题包括挂证行为,主要采用两种方法,第一是包括工资、养老、社保、工商和民政登记信息在内的大数据对比。
大数据对比我们是经常看到的。从去年开始社保全国联网的程度越来越深入,以前省内社保可以直接查到,跨省是比较困难的,大多数的证书挂靠都是找的省外单位。但今年就不行了,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出来的,大多数都是省外单位的挂靠。普通人肯定是不知道这个大bug的。文件当中也提到一个的典型,是浙江的徐科长,通过中介公司将一建挂靠在山东某施工单位,完成网上注册后今年被查出来了。证书挂靠费用只有8000元一年,估计是房建专业。
估计是被那一句,省外挂靠查不到社保,肯定没问题,忽悠的。除了社保大数据对比之外,还有第二种方式,就是智慧税务,参照同一纳税人同一时间纳税单位不同作为对比规则。都说在金税系统下,没有一条漏网之鱼。
03.文件当中也提到了被查出来以后的处罚措施,一是收缴违规瓜证所得,二就是党内警告处分。四川宜宾市查出了766人违规挂证行为。
04.证书的人证合一是从2015年的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开始的。在这个通知之后,我们的社保信息在2017年的时候实现了省内数据全覆盖,所以施工单位在2017年左右的时候,基本上不会有省内人员的两份社保了,社保数据卡死了。现在你想要在省内其他市缴纳社保,都必须是先将现有社保停了以后才能重新缴纳,因为系统会直接提示已有社保。
去年也就是2023年底,全国社保数据联网,所以从今年开始,就查出了一大批省外有两份社保的瓜证信息。如果你有像证王一样的多类别建设部的证书,就不要想着拆证书瓜靠了,这属于建设部的项目,一注册就系统数据就预警。如果是不同类别的,比如应急管理部的消防工程师,也不可以单独瓜靠。如果你有稳定的工作、长期缴纳社保,考到证书以后要不换工作,要不证书只能注册到原单位。
住建部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其中明确,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通过社保、纳税等信息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可以说今后挂靠查处力度将更加严格。随着各系统全面互联互通,所有个人信息这些大数据对比的结果都是以身份证号码信息为基准的,除非你有不同的身份证号码。
住建部、人社部联手严查挂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 文  号:建办市函〔2024〕28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1.全面排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注销等手续,保障专项治理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开展。

  (三)强化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投诉举报事项;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的氛围。

  (五)完善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文件。同时,结合地区实际,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合理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制度,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填写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形成工作报告,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强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部分地区开展现场调研,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来源:厚百建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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