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阳光12345

[百姓民声] 任港街道办?保护违章建筑?不辞辛苦?违反法律法规?违背事实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8-14 10: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任港街道,对你说: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1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你任港街道城管执法局:正付局长调走了?就不承担责任了?人是你们任用的?两个半吊子处罚决定是你们共同研究下的?下了老不执行也是你们干的?还有百分之七八十的违章建筑?三年的时间你还没有下达处理意见?这是那条法律法规允许你们这样干的?吃人饭?不做人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8-14 13: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1994年的小区规划图中,这个地方是小区内的一条道路,道路上没有规划任何建筑?规划前有什么建筑也应该全部拆除?这样事实和结果你任港街道办难到不懂吗?道路就是道路,规划好了就不能让道路上有什么任何建筑?除非你改道?不可能二者共存?这个道理你们也不懂吗?还穿制服执什么法?丢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4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2004年11月5号:南通市轻工控股公司改制给了个人(南通市华裕轻工供销有限公司)产权交接单声明:在现在八间建筑位置有67.3平方的自行车车库是作为无产权证房交接的,改制后2009年面积变成155平方,这多出的面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第二次拆除了原有的67.3平方?违规扩建成1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4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你任港街道对第二次的违规扩建的证据和事实?抛到一边?那违章建筑人是你亲爹亲娘吗?就算是也不能这么干?不查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现在的土地使用证,证明这条道路的用地归宏庆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此证据存在30年了?你任港街道不好好认真调查取证?相反的在胡说八道(此道路用地不在宏庆苑小区内)你这是强盗逻辑?吃了人家的?还偷了人家的?最后还不承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如果是你:任港街道办任何一家人的土地和房子,被他人霸占了?你自己怎么想?又会怎么做?现在你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4: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做人?做事?说话?办事?都是有道徳底线的?如果把道徳底线都不要了?这还象个人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你用谎言?无事实证据?坑害宏庆苑小区全体业主?本该在2022年老旧小区的改造中,一道改造的小区道路,你用无耻谎言?导致小区内的道路不改造?把小区外的污水接到小区内的雨水管?让全体业主天天闻溴气?天理难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小区内的道路上的八间违章建筑?也因你的谎言?该拆不拆?做正事没本事?做歪门邪道事?做没良心的事?少不了你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1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没关系?没来头?没本事的违章建筑?你拆得一头的劲?动不动带着电视台拍照宣传?你多么的公平公正?大义凛然?严格执行?碰到有好处的?有关系的?违章建筑背着良心说瞎话?有本事你任港街道办城管执法局:正付局长不要全部调动?留下来一道把自己拉的屎弄干净再高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三年内:你任港街道城管执法局正付局长,对宏庆苑小区内同一个八间违章建筑两次下达半吊子处罚决定?又不执行?就想走人那?你有本事?再下达几个处罚决定?再拖几年?算你有本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向江苏省12345反馈:胡说八道?电话联系我?只无法接通?你有本事把无法接通的截屏放到濠滨论坛让大家看看?你一天不老实做人?做老实事?就在濠滨论坛继续报光?直到你纠正错误?改正为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3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那有这样的行政执法局?对人家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三年调查了解不清?硬是不要脸?把人家小区内的道路说成小区外的道路?不好好依法依规查处?到现在三年了?还有百分之八十违章建筑不下达处理意见?下达了百分之二十的处罚决定不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八间违章建筑是一个整体,是同一个违建人所建,你任港街道办真有本事?用切豆腐的方式三年分两次处罚?第一次切一半留一半?拖了一年多?凉了?自己不干了?重新第二次切豆腐?这次切总共违章建筑面积155平方的三分之一不到?(45.8平方拆除)?还有110平方留着不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5: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你们每月拿工资:是不是只拿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不要了?吃饭每次只吃碗中的然后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倒掉不吃了?八间房子你处罚八间一側的二米为违章建筑?另大部分不是违章建筑?你搞笑也不能这样搞?有西间你说是合法建筑?你怎么又切除了三分之一?说是违章建筑的呢?你这不又是在搞笑?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6: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八间中有两间:任港街道办认定是合法建筑?(其实这两间也是违章建筑,任港街道办没有调查好?我邦他调查好了?证据在我这)但是在第二份处罚决定中,这两间的三分之一也被认定是违章建筑?下达了处罚决定?你这不又在搞笑?自己打自己的脸和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6: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我搞不懂:你任港街道办的执法人员是小学文化?还是文盲?还是法盲?下达前有没有人把关?错了一又错二?是故意的害人又害己?不是故意的?那就是水平和良心的问题了?水平的问题你们重新培训来上岗吧?良心的问题?就无可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13: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023年11月24号下达的处罚决定是:拆除北起第一间到第七间的45.8平方,此起第一间到第七间长24米,你拆除的宽度1.9米,拆除的依据是根据小区业主的笔录(原先此地是老居民进出人民西路的通道,2009年被违建人占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13:5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即然你任港街道办根据宏庆苑小区业主的证词:确认此拆除的地方原先是一条业主进出人民西路的通道,那它就必须有进口和出口?现场进口和出口没有了?你怎么又不调查了解清楚的?老毛病一个接一个?此起第一间和北起第八间就是进口和出口?现在成了两间房子?你现在下达拆除南北2米占用的通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13:5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什么不拆除挡住老通道进口和出口的两间房子?你又是明白人专做糊涂事?为以后再下处罚决定留有余地?你任港街道办真聪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14:0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从小区老居民的证词:说明北起第一间和北起第八间和这两间之间的通道,都是2009年违规扩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3 10:19 , Processed in 0.232086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