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今年12岁,在她6岁时,父母离婚了,妈妈从此失去了联络,而爸爸组建了新的家庭。因此小花和奶奶一起生活,偶尔爸爸会把小花接到自己家中。 但是,从2023年8月开始,爸爸却将魔爪多次伸向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小花最终鼓起勇气将此事告诉了学校的德育老师,在老师的鼓励和帮助下,小花报了警。2023年11月,小花父亲因涉嫌强奸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移送至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请批准逮捕。小花父亲被逮捕后,小花奶奶为帮助儿子减轻处罚,多次要求小花亲笔书写谅解书,并多次到检察机关要求见检察长、办案检察官,想通过孩子博得同情,为儿子开脱。 通过被奶奶要求书写的谅解书内容,检察官感受到小花的无助绝望和即将扭曲的三观,更令检察官担忧的是,这么小的孩子三观尚未形成,如果不及时引导和教育,孩子在这样畸形的环境下成长下去,未来的道路将会充满怎样的艰辛和坎坷? 在心理援助中心的老师为小花进行心理疏导后,检察官试探性地问:“你还记得你的妈妈吗?如果还能和妈妈一起生活,你愿意吗?”小花眼里漾着泪花说:“我已经快记不得妈妈的样子了,但是我很想她,可是奶奶年纪大了,也需要我的照顾。” 检察官决定帮助小花找到母亲。因多年失去联络,小花爸爸和奶奶都不知妈妈的去向,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民政部门,通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了小花亲生母亲的联系方式,通过联系得知,小花妈妈已经去另一个城市生活,组建了新的家庭并又育有一女。 为避免伤害孩子的感情,检察官先与小花妈妈沟通,询问是否同意将小花带到身边抚养。之后又询问小花是否愿意到另一个城市和妈妈一起生活。最后又劝解小花奶奶,孩子需要更好的照顾和教育,小花和妈妈一起才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小花终于来到母亲身边,小花也表示会经常回来看望奶奶。新的家庭都很欢迎小花的到来,小花的生活里终于又有了欢声笑语。 小花将要到新城市继续自己的学业,但是离婚时小花妈妈没有取得抚养权,转学遇到了难题。教育部门建议小花妈妈通过撤销监护权的方式取得小花的监护权。检察官积极与新城市的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经沟通,教育部门和学校同意由检察机关出具小花爸爸的涉案证明,再协助取得小花爸爸将监护权委托小花妈妈的委托书,以此办理小花的转学手续。现在,小花已经在新城市有了新家,在新学校有了新同学,小花会在妈妈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该案办理过程中,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洪心向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一直关注小花的身心健康,前不久,检察官接到了小花的来电,她在电话中高兴地说道:“谢谢你,我现在生活的很幸福,在新家庭和学校都很开心,大家对我都很好,我再也不害怕了!” 2024年4月,小花爸爸被法院依法判处12年有期徒刑,其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该案主办检察官王莹表示,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需要听取被害人及监护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小花书写的谅解书,有其特殊的家庭背景,在未得到监护人的认可且未取得赔偿的情况下,是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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