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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商务宴请后酒驾出车祸,副驾驶身亡,同车人员均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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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1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商务宴请后,某公司员工坚持让同事酒驾带自己和客户返程,没想到路上发生车祸,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记者20日了解到,海门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酒驾引发的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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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王某是同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2022年12月17日晚,两人经公司同意后商务宴请张某,席上众人都喝了酒。聚会结束时,王某怕影响次日工作,坚持要求方某驾车返程。于是,王某坐在副驾驶,张某坐在后排,三人一同上路。

途中,方某因酒精影响,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大幅下降,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的电线杆。事故造成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王某当场死亡。警方和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和检测,确定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酒后驾车,判定方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方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某的家属将方某、张某以及借车给方某使用的徐某都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方某招待张某经公司许可,但其在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显然并非职务行为所能涵盖;王某与方某、张某共同饮酒,对相互之间人身安全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应当相互提醒、劝告,以降低安全风险,但王某非但未能尽到提醒、劝告义务,还存在指使、要求方某酒后驾车的行为,其存有过错,应依据其过错承担责任。同样,张某作为共同饮酒人未能尽到提醒、劝告义务,有过错,应依据其过错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徐某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将车辆借给有驾照的方某驾驶,后续发生事故,不属于徐某可控范围,他的出借行为无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海门法院判决方某赔偿130余万元,张某赔偿5万元。

法官提醒:饮酒后切勿驾车,也切勿在明知对方饮酒的情况下,指示或者纵容其开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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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1 08: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显然是王某是祸根,方某很冤,张某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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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1 11: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所以酒后千万不要开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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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1 13: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通城狼 发表于 2024-07-21 11:55
所以酒后千万不要开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酒后不开车这只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但如此判例则是人社的倒塌。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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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主次不分 因果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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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05: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王某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是没看到他应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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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6-27 09:2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7-22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临沂市
    化责清楚  判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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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7-22 15: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没有可能是方某自己要开车,因为王某已经死了,所以把责任都推给王某,说是王某要自己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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