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身居高位,但他从不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身份,谋取私利。他一生廉洁,严以律己,是克己奉公的典范。
1963年1月,周恩来疾病发作,中央让他到杭州疗养,但他还带病每天坚持工作至深夜,也从不吃夜点心。工作人员看到周恩来工作实在太辛苦,就暗地里让厨师在给他炒的菜里多放点肉丝。细心的周恩来发现后对他们说:“这盘菜太多了,这次吃不完下次再吃。”结果这盘菜果真吃了两餐。不仅菜是如此,甚至连一块霉豆腐早餐吃不完的话,也不准厨师倒掉,要放起来下次再吃。
周恩来公私分明,严以律己,在浙江留下许多美谈。周恩来是有名的大胡子,每天早上都要刮。杭州饭店内设有理发室,周恩来刮胡子,每次都自己付费。理发师傅告诉他:“经理吩咐了不收费。”他不同意。经理又对他说:“这是两位省委书记说的不要收费。”他还是不同意,说:“就是省委定的,我也要付钱。”他每次离开饭店前,总是再三嘱咐卫士长把这里住的、吃的、洗衣、理发等一切费用按规定结算清楚,不能少算了。
1973年9月16日,周恩来在杭州楼外楼菜馆“三付餐费”的佳话,更是流传至今。那天,周恩来工作到下午近两点,路过楼外楼便进去吃中饭。当时点了西湖醋鱼、干菜肉、霉千层等几个菜。饭后,周恩来叫秘书结账。结好账后,周恩来问付了多少钱,当知道菜馆只收了10元多一些时,就对饭店师傅说:“那么便宜,那不行。”并对秘书交待,再去加钱,要按市价付足。这时师傅表示再收5元,周恩来又说:“不够的,不要骗小孩那样,你不收足钱,我就不走了。”师傅只得又收下了10元钱。可是,当周恩来走后一个多小时,杭州机场给楼外楼打来电话,说是周恩来上飞机前留下10元钱,补付今天午饭钱。原来周恩来乘飞机起程回北京前,唯恐楼外楼没有收足钱,又拿出10元钱,托省接待处的同志转交。周恩来先后3次共付了30多元钱。而实际上,楼外楼按照市价一样一样细算,总共才19元多一些。
周恩来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且还绝对不允许自己的亲属有丝毫特殊。1956年,一位周家族叔独自到北京找周恩来。想叫周恩来给他在北京安排一个好的工作岗位。周恩来教育他说:“工作要自己去找,北京不能安排。共产党干革命,不能搞裙带关系。”为这件事,周恩来专门写了《告亲戚朋友书》,即10条家规:一、晚辈不能丢下自己的工作专程去看望我。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费,没有工作的代付伙食费。四、看电影(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准用招待券。五、不准请客送礼。六、不准动用公家车子。七、个人生活中凡能自己做的事,不要找人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任何场合都不要讲出与我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