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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为官能世代相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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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07:5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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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吴晖.52岁.汉族.身份证号码:320624197308130056.电话:13862814656.
被举报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时任法官江龙、鲁春明、郭德萍;通州人民法院时任法官曹心博;通州区原信访局长陈建军及相关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等有关未知人。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原信访局长陈建军滥用职权暗中勾结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吴晖患精神分裂症,与之前原南通县精神病防治院鉴定患严重的持续性精神分裂症,(有调查笔录)全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与事实完全相悖违法冤枉的鉴定。
事实理由:1993年某天下雨迟到,车间副主任熊家铮就前些天我举报同事王斌盗窃K091 锭脚报复,重罚二十元,后知是同伙。三天后找主任处理,与熊家铮协商去分厂又不肯,学习其拉坏了他的拉链领带。此项主任季国华站出来处理,领带赔二十元,写检查,否则待聘。期间后在父亲跪下时我违心的读了抄写的检查。月终待聘照算。在再次被劳资科长徐文进反手拧抓不放,警告后自卫被保卫科长姜照良、卫生所长张学圣、李益民送到时南通县精神病防治院违法鉴定冤住七天。出院时要求父亲承诺保证出事自行负责。配的药在单位的拐骗或有恐吓情节下扔掉。没好安排工作岗位,经济拖垮,于1995年7月24日违心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前说可以退休!
  通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说正好超过《劳动法》八十二条的诉讼时效,复议维持。通州人民法院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苏民他字第5号《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假文件为由不予立案,诉讼中止。信访期间第二次冤枉入院2004年3月27日以协调会记录和‘监护人’书面承诺等行为相要挟才给出院。
  在从劳动仲裁裁决书上获知被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无缘无故的鉴定患精神分裂症后,才有了通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劳仲裁[2000]第17号裁决;通州人民法院(2000)通民初字第712号判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通中民终字第547号终审;及(2003)通中民监字第029号再审驳回这些不公的、不按事实认定的枉法裁判的走程序模式。
  恢复劳动关系,没安排工作。于2003年6月20日再次违心的解除了劳动合同。2020年说可以退休!期间派出所做了两年的社区保安,创斯达十五天、川姜镇七天、十五天、一天居然被无故辞退,故改变原错误的思想决定,重启翻案昭雪之心。2021年装了四个月监控。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过治疗,没见过鉴定书。劳动仲裁、诉讼、上诉、申请再审被驳回一切都是伪造事实程序空转的虚假诉讼。劳动仲裁信访诉讼期间被诉方缺席,明知我在与他们对质对诉,多部门滥用职权暗中勾结仍肆意妄为新增新违法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与忽略证据的真实性。所涉人员的失职渎职枉法等违法行为非常严重。
  请求依法查明事实真相,撤销本案中虚假荒谬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恢复当事人吴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济、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句句属实,本人承诺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控告举报承诺人:吴晖
                      2024.05.28.
附南通、通州相关人员先后分别是:
通丝联(南通丝绸印染联合厂)熊家铮、季国华、丛云、姜照良、曹连凯、宋素珍、洪祖泽、徐文进、张学圣、陆进、曹振新等;
原南通县精神病防治院王主任、陆医生等;
劳动仲裁陈建国、李晓伟、王国成、陆晓锋、吴强等;
通州信访局陈建军、葛剑峰等不懂名字的;
通州法院顾和凯、金建峰、曹心博、潘建;
通州还有张加华、李益民等;
南通中院赵志南、江龙、鲁春明、郭德萍等;等包括一些不懂名字或未能知的医生和警察及遗漏的主次官员...;
近期有邱晓逢、邵俊杰、张义、单晓辉、倪晓东等包括南通市司法局、通州区卫健委、法院、法改委、纪委等部门人员的无效来电。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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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维权很不容易,向坚持真理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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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0: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我在启东 发表于 2024-06-18 08:52
维权很不容易,向坚持真理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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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8-17 19: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6-1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个说法没错!依法维权很难!我已经依法维权24年了!真的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但是我不会放弃!依法维权24年年让我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支持楼主依法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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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5: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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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5: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什么要屏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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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5: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shi85152285jin 发表于 2024-06-18 11:43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个说法没错!依法维权很难!我已经依法维权24年了!真的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但是我不会放弃!依法维权24年年让我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支持楼主依法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加油!

    老腐官们已形成关系网链
    前时代期间段
    贼胆已锻炼了贼大
    新主人新年轻也不愿为他们擦屁股
    置放至低基层任由他们肆无忌惮悠而不为
    本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已根深蒂固
    哎南通
    南通人
    申诉或许找对方法或换个方式或许就是出头之日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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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5: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吴朝晖 发表于 2024-06-18 15:27
    刚刚
    老腐官们已形成关系网链
    前时代期间段
    贼胆已锻炼了贼大
    新主人新年轻也不愿为他们擦屁股
    置放至低基层任由他们肆无忌惮悠而不为
    本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已根深蒂固
    哎南通
    南通人
    申诉或许找对方法或换个方式或许就是出头之日之时

    为已仕途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换你或许也会这样各自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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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20: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友友们转发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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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0 08: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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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8-17 19: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6-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吴朝晖 发表于 2024-6-19 20:57
    友友们转发正能量

    关注就是支持!关注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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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0 10: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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