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南通通州警方依法对无证驾驶的严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起无证驾驶案竟由一起醉驾案牵出。
4月9日晚,家住通州区东社镇的男子严某邀请好友秦某、顾某等人一同吃饭,严某因刚打破伤风针无法饮酒,秦某、顾某二人均喝了不少黄酒。酒足饭饱后,秦某提议去找两个人打会儿“五人斗地主”,便驾驶着自己的越野车载着严、顾二人前往主城区。因为没有找到牌搭子,严某见秦某已经“喝高了”,便主动提出由自己来开车,秦某答应了。
返回东社镇后,严、顾二人各自回家,秦某再次独自驾车返回主城区,于当晚11时许行至通州区湘江北路与古沙路路口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秦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8.6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
案件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秦某的驾驶证早在2021年就因醉驾被吊销,秦某还因危险驾驶和伪造身份证件被判拘役。在调取案发当晚涉案越野车的行车轨迹时,民警发现身穿黄色上衣的秦某在当晚10时06分的一张行车照片中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而驾车的男子就是严某。
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严某竟然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多次因寻衅滋事和危险驾驶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秦、严、顾三人都是因危险驾驶在看守所服刑而结识。
4月22日,迫于压力,严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通州交警部门已对秦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和将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其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严某则受到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