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和目标:
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通知》提出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系统摸排近年来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制定准入标准,加强问题整改。
二是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严控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对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具体方案进行审核,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整合,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提升进校园活动质量。
四是通过监测、核查、通报等方式,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把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作为教育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以师生获得感检验专项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