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平安人寿在活动期间开展“金融高管讲消保”专题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传递消保理念。
打破壁垒 构建“大消保格局”——南通平安人寿总经理王江
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南通平安人寿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积极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主体责任。
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的活动口号,聚焦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以消费者为中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挥资源优势,贴近人民群众需求,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合理引导预期,注重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消费者教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险消费“三适当”原则——南通平安人寿副总经理邬心书
2023年3月1日原银保监会印发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保险消费的“三适当”原则,具体来讲就是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做好客户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和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保险产品是兼具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双重功能的相对特殊的金融工具,每个人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要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都有差异。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保险规划,结合自身个性化需求购买保险产品就是最基本的“适当性”原则。
在此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应从自身保险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与缴费能力三方面进行自我评估,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合理进行投保选择。
严守风险底线,维护金融安全——南通平安人寿副总经理马建国
当前,重视消费者权益,严守风险底线,维护金融安全,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共识。作为金融业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平安人寿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投资。
针对投资误区、金融诈骗等问题,南通平安人寿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办理贷款时,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等重要环节,增强风险责任意识,树立理性消费、价值投资观念。
未来,我公司将始终把维护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合法权益作为消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懈追求,臻于至善,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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