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3477|回复: 28

[百姓民声] 孩儿巷阳光花园8号楼南侧,长期电动车占车位!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08:0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车主反馈痛风、车长期不开动。请问,这是占车位的理由吗?你可以学学你东边的奥迪,装个摄像头监视自己,谁敢挪车位上的电动车就…
还有,物业、社区你们作为吗?承认保安天天在巡逻,喇叭里喊的撕心裂肺:不要占车位!可是经过这些电动车的时候看见就当没看见…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4 15:30
  • 签到天数: 38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4-3-1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请问,这是占车位的理由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08: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弄点汤汤水水的给它不就得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8-8 15:29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4-3-1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挺好的,年底收物业费的时候,让全小区的人以此为依据,拒交。活儿都不做,收什么钱。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09: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09: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还有占道收费的。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向物业反应,物业不处理,就拒缴物业费,打起官司来,这个就是证据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把电瓶车推走,在停不可以嘛?反正谁先到谁先停的吧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哪个老小区没这种情况,弄个空油漆桶的,废旧电动车的,私装地锁的,占为己有,谁要停了那车位,轻者破口大骂,一副无赖加受害者的鸟样,重者威胁你的车出了什么状况,他们概不负责,特别是一些变老了的坏人,真的让人恶心无比!停车位没有售卖,也没有分配出租,大部分业主都遵守谁先回来谁先停,总有几个黑心的垃圾破坏规则,希望有关部门强力执法,打击这种行为!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10: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车位是先到先停,我也住在阳光,经常会看到保安在帮忙移车,后面有个大停车场多跑两步就可以停到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18: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收费的物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占车位的素质太低了,曝光9A788车主,让大家鄙视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这个小区就这一处如此么?楼主应该整体曝光,而不是聚焦一处,倒是显得对此人有针对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3 11:0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还是请物业收停车费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3 11: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神奈川县委书记 发表于 2024-03-12 09:12
    挺好的,年底收物业费的时候,让全小区的人以此为依据,拒交。活儿都不做,收什么钱。

    搞笑,要交车位管理费和车位费,物业才给你管这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3 14: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你买几辆报废电瓶车停那边就是了,整治这样的无赖就要用无赖的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3-13 21: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看了2天网友的评论,想着一并回复一下:
    1.本人反映不作为。这段时间,本人市长热线反映了10余次,公众号反映了7次,社区、物业给的答复都是这是老小区的通病,至今没有改变;
    2.有网友评论,本人聚焦一处,有针对性。我想说明,阳光花园我所在附近楼栋,经观察,一共4家长期电动车占车位,但另外3家均安装有摄像头,担心被打击报复,故没有在论坛曝光,而是市长热线反映。(1家安装摄像头就对着自己占的车位,户主在阳台看见有人要挪车就眼神杀,1家安装摄像头且户主多次着公安头盔在小区内晃荡,1家夸张到从4层窗户外安装摄像头对着所占车位)
    3.有网友建议本人把电动车挪开停进来。本人曾经不懂事,挪开他人电动车停了汽车,后面发现车侧后门出现长划痕,所以现在不出意外车不再开回来;
    4.有网友同住阳光花园,见过保安帮忙挪车。可能有网友会发现,本人去年就在论坛发过此类帖,从去年开始,我早晚小区散步时候也会跟在巡逻保安旁边,可惜从未看到保安挪开电动车;若确有保安帮忙挪车情况,我就该言论道歉;
    5.有网友建议我“以暴制暴”。我承认我曾经想过,也干过1次(真的就一次),可因为过不了心里这关,且家人反对,停了不到5分钟我就把电动车挪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3 22: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这就是南通人的素质,还吹自己教育好,连基本的做人都不行。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3 22: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冰墩墩与谷爱林 发表于 2024-03-13 22:23
    这就是南通人的素质,还吹自己教育好,连基本的做人都不行。

    外地没有?就南通人?上升到地域黑的人自身素质就是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4 17: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蓝色的小胖子 发表于 2024-03-13 22:44
    外地没有?就南通人?上升到地域黑的人自身素质就是低。

    外地可没有吹嘘自己教育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4 17: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贪便宜观念不改,就跟老邱为小鞋柜讨法律地位一样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4 1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冰墩墩与谷爱林 发表于 2024-03-14 17:24
    外地可没有吹嘘自己教育好

    教育不排第一第二,就可以不要基本的做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4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有点点笨 发表于 2024-3-12 09:58
    向物业反应,物业不处理,就拒缴物业费,打起官司来,这个就是证据

    现在法院拒绝受理物业费的诉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3-1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反正这种吃相很难看。不过他自己家车库门口倒是可以优先停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5 00:03 , Processed in 0.178221 second(s), 18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