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其中,明确了“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征信服务收费”“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费”“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等5项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包括: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