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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笑气”并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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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早期用于牙科手术麻醉,同时被作为发泡剂、密封剂用于食品行业。近年来,“笑气”出现在一些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并被一些吸毒人员当作毒品替代品,过量吸食易引发致残致死案事件。


2023年12月,省禁毒办结合“笑气”滥用问题整治和涉“笑气”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联合省委宣传部专门拍摄了“珍爱生命、远离笑气”禁毒公益宣传片,并集中一段时间在全省主要院线播放,使观影群众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笑气”滥用的危害后果。
 
“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的笑,而是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吸食“笑气”后,血液的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导致出现因缺氧而产生的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由于快感持续时间很短,吸食者经常会反复吸入,进一步增加了缺氧窒息的风险。大量吸入“笑气”后会产生致幻、谵妄、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和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一系列副作用。同时,“笑气”会抑制人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代谢,缺少维生素B12则会导致神经鞘的炎症,并引起脊柱炎症、肌肉神经萎缩等症状,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


“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滥用、经营“笑气”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使用毒害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江苏禁毒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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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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