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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关于寒假期间艺术类培训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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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寒假期间
艺术类培训
温馨提醒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24年寒假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您:理性选择机构,提高风险意识。

一、培训资质

请选择资质齐全、纳入全国平台监管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关注招生简章、教师等公示信息,通过全国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进行购课、消课、评价等。

二、培训合同


培训机构与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收费标准

在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并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合同及票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场所安全

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消防规定、各项安全措施及设备设施齐全的合规机构。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也欢迎社会各界一同参与,协力共建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氛围,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有相关疑问或情况需要反映,有以下方式:

1.全市统一监督举报电话:12345;

2.工作日各地文化艺术类培训咨询监督电话:

部门电话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5099211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8859086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87199625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1996239
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3119694
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89088612
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6524008
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2118631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81196089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89196811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81680366

来源: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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