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当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受不利气象条件及北方沙尘输送影响,空气污染将进一步加重。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建议》((2023 年气字(第 4 期))) 和《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现决定我市自12月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请各地、 各部门高度重视、果断应对,迅速按本地、本部门预案部署落实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管控,切实做到差别化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Ⅲ级管控措施。按照《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版)》,落实相关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根据各地的Ⅲ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若企业黄色级别管控措施与空气质量异常一阶段预警措施不一致的,从严执行。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2.组织科学友好减排。各地要加强政企协商,组织工业企业有序采取深度减排措施,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地要日常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重点园区、企业集群提高走航监测频次, 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最短时间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
4.强化道路保洁。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道路洒水保湿、喷雾降尘作业,强化污染源头降尘,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切实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5.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一旦区域气象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收到通知后,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管控期间每日下午17时前报送检查情况和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至市大气办。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