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已经开始。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现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作出以下合规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要积极落实江苏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严格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把好准入关,建立定期核验制度,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二、严控商品质量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及商品信息发布审核,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和禁限售商品;加强燃气灶具、连接用软管、减压阀、燃气报警器等产品信息的检查,严禁销售“三无”产品、无CCC标识产品、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等,对相关违法信息应立即采取下架、屏蔽链接等措施;督促平台内工业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三、规范促销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在显著位置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规则、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要督促开展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严禁价格欺诈
网络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优惠促销行为,无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规范广告发布
网络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贯彻《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不得有恶搞经典、歪曲历史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挑战公序良俗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
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要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信息截图等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联系电商平台、商家协商处理,或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严肃查处“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