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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社区不顾业主的同意,强制成立业委会,找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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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很多小区的前期物业是房地产商指派的,业主并没有足够选择权,而只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才可以更换不能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也正因为如此,一些自身有问题的物业公司,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足,肯定会阻碍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归根结底他们是害怕被分权、被断财路、被监督、被“炒鱿鱼”,因此不愿意甚至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阻挠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由于政府相关职能监管不到位,有的物业公司角色摆不正,把自己当作主人,把业主当作仆人,利用业主不知情,非法侵占业主巨大经济利益,如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物业公司每年收取的汽车停车管理费用,业委会没有成立前百分之七十交纳给公共维修基。随着汽车的普及,现在每个小区业主汽车应有数量庞大,规模大的小区所在物业公司光一年收取的汽车停车费就达上百万元左右,这些黑心物业公司利用业主不知情和没有成立业委会而无法参与监督的混乱之机,这些收益他们全部进入自己腰包;公共能耗费从不主动公示,即使公示了也是笼统数据,让业主看不清楚,不公示交纳发票,业主每年交纳的是一笔糊涂账;在公共维修基金上动歪脑子,想尽设法维修,并虚报价格;有的把小区的名贵树种蚂蚁搬家式的偷运出卖;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严重不相符,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与享受的服务不匹配。业主想成立业委会就百搬阻挠,物业公司人员冒充业主在微信群里恶意散布不实信息、制造各种不实谣言,以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来蒙骗、误导和麻醉业主,误导不明真相的业主反对成立业委会,其阻挠小区成立业委会本性暴露无遗。故意传播的主要有4种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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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关于业委会成立后要换物业并要涨物业费的谣言。从筹备开始,小区就有不怀好意的业主或不明人士就到处造谣,说是业委会一旦成立就换物管公司,并且要涨物业费。殊不知,如业委会正式成立了,按照《民法典》第278、938条规定,选聘物业公司和收费标准由全体业主共同表决决定。另,依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可以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可升可降)。通俗点讲,物业费标准依据的是服务管理等级。业委会成立后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物业的去留(要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共同决定.
何来业委会成立就选聘新物业并随便涨物业费用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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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3、关于业委会成立后要骗取公共维修基金的谣言。对动用公共维修基,《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流程。业委会成立后对物业公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对使用数额超过一定数额时,提交到政府平台公开招标。殊不知,就是物业公司平时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有一整套严格的审批的手续,有物业公司存在,业委会不能作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体的,业委会连使用主体都不是怎么可能骗取呢?通俗点讲,有了业委会会对物业公司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多了二道审批、监督关。
何来业委会成立后能有什么手段和方式骗取公共维修基金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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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关于业委会成立后要把公共维修基金拿出做股票、委托理财的谣言。《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决定自行管理,也可以决定继续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投资收益归全体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所有,可优先划入本物业管理区域设立的维修资金统筹账户,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维修资金购买国债报代管单位审核后,限购买一级市场国债,并持有到期。
上述条款明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并且由政府职能部门操作实施。如大家认为购买一级市场国债有风险,就不同意实施。
通俗点讲,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在由政府物业管理部门代管,利息是短期的;成立后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由政府代管还是自管。不管代管和自管,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由政府相关部门操作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也可以由政府部门操作购买一级市场国债。如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和购买一级国债都认为有风险的话,老百姓的钱都不能存银行了和购买一级国债了。殊不知,业委会是无权(没有主体资格)支配使用一分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只有政府部门有权操作存入银行和购买一级国债。
何来业委会成立后能随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炒股票和理财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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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5、关于对业委会成员拿工资并由业主承担的谣言。《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其中第三项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每半年的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如政府认为业委会委员拿工作补贴是非法的,就不可能作为法律条款规定需强制公示。
何来业委会成员拿工资并由业主承担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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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6、关于对业委会成立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质疑。 一是担心不作为。部分业主存有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不作为,是摆设的担心。要充分相信街道和社区将依法依规和《小区议事规则》,指导、监督业委会履行职责,规范业委会运行。业委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社区报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委会。二是担心胡作为。部分业主存有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有些成员会胡作为,出卖业主利益、到处捞钱的担心。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业主大会,业委会是执行机构。相信社区和街道到时必将加强对业委会监督,督促业委会每年向业主公布代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小区议事规则》对经费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对业委会的审批使用数额有严格的限制。业委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相信社区和街道会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对业委会成员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大业主必将线索报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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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物业公司的?

你有没有读过物业条例?业委会是需要经过业主同意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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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5 09:08
  • 签到天数: 38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3-11-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说说哪个小区,除非是安置房,商品房没有业主同意,根本就成立不了。物业最怕业主成立业委会,业主怕啥?还能不经过业主大会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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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6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果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物业公司的服务和账目 那么被监督检查的肯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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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果主要职能是参与管理参与收费 那么被管理被收费的肯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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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6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是不是把物业管理委员会理解成了业委会    最近拆迁小区倒是在城里物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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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13 11:0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业委会成立之后小业主算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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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6-27 09:2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11-14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物管会由政府指派人员  业委会由小区业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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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1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最后一个神坑 发表于 2023-11-3 15:14
    有业委会还不好吗?现在想成立个业委会有多难你知道吗?

    一看你就没经历过,成立业委会的目的是挪用维修基金!就是各种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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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6 15: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11-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业委会成立第一步就是10名业主联合申请要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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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1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吐槽业委会的,我想问下论坛里羡慕上海苏南的,他们那边没有业委会么;国外小区没有业委会么?
    没有人会否认,一个好的业委会对老百姓的来说是多大的好处
    更多人担心的是业委会无法代表居民利益。
    我想说的是,连有都不让有,参与都不愿参与,你担心的坏业委会也过于抽象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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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知道哪个小区,是一帮原来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通过一些手段。自立业委会,然后账务不公开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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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19 18: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现在这社会没有利益 谁会主动参与 业委会成员法规都是没工资 公益职位 但就是这个”公益” 却权利很大 油水很足 所谓财务公开也只是个糊涂账  比如停车费 广告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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