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阳光6

[百姓民声] 南通市检察院依据的法律依据是可以违背国家的基本法吗?

 关闭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6 22: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6 22: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不讲理?你也说了1995年强制缴纳,什么叫实施不理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6 22: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风中芦苇 发表于 2023-10-06 20:47
楼主为了个人权利无可厚非,但需要理性,不能不讲理。从1995年颁布到现在是在逐步完善,逐步强制,法官判决没有问题。

不讲理?你也说了1995年强制缴纳,什么叫实施不理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09: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楼主这种人,真的是污染关注南通板块,自己的破事自己解决,别人没空看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13: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19: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8 07: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9 19: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支持张泽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0 08: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1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以楼主本人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具有法律解释权的,楼主理解成啥样子法律就必须是啥样子的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0 10: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0 10: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0 15: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0 18: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1 08: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4 10: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14 11: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看了一圈,大概意思是享受了和企业达成不交养老保险提高工资的协议,楼主对这个一直没回答。1.照道理,企业应该和务工者签署一份知情免责协议。当然这份协议严格讲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法理之外还有情。  法官判的时候也酌情考虑。 2,2010年时我在的外资企业有员工因为考虑不长期干,和公司达成不交保险 加在工资里的协议。有个成语农夫与蛇非常适合这种类型。3.员工要求交保险,公司不交,那当然是公司责任。法院会支持员工的,
所以只要楼主回答有没有自愿享受不交保险带来的短期红利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14 11: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你就是享受了自愿不交保险加工资的红利,而且也肯定有书面协议的。2005年时很多员工要求不要交保险,加在工资中,楼主请回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4 13: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4 13: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santeh 发表于 2023-10-14 11:51
你就是享受了自愿不交保险加工资的红利,而且也肯定有书面协议的。2005年时很多员工要求不要交保险,加在工资中,楼主请回答。

你这种肯定是哪里来的。连企业,法院,检察院都没有人有勇气说出来,强行洗白有什么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5 09:08
  • 签到天数: 38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3-10-16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国家允许企业违反劳动法不缴纳社保,你发个文件给我看看,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13: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6 04:35 , Processed in 0.169419 second(s), 20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