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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南通海垣拆迁公司有资格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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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3 23:4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市委、市政府通办发(201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定的是“市级服务、区级推进、街办实施”原则。文件中明文规定:“原有的房屋拆迁企业一律不得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单位”。事实上,2014年10月23日,南通海垣拆迁公司一伙人在原告家采取人海战术、车轮战、疲劳战在原告家逼鉴空白安置协议(因为房地产评估报告还没有到原告手中),已经是深夜12点了,原告借外出上厕所之机会,走了,不理他们了。海垣拆迁公司人员就采取逼原告女儿签字认可补偿56万元,后又逼原告之妻在已写好委托书上签名,若不签,就不允许离家半步,不许睡觉。请看下面所谓的委托书:“兹有蔡向泉户委托徐某某户拆迁补偿总额为560000元整(伍拾陆万元整),海垣拆迁公司,姚光勇,1377365****,2014年10月23日”。蔡向泉户与女儿徐某某本身就一户,何来两户?真是滑天下之大稽!2023年9月8日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被告崇川区住建局又否认,到底是谁在撒谎?!南通海垣拆迁公司又是谁指派过来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此等无法无天强迫行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依据什么法律认为签订的协议有效?原告受到莫大的伤害,受害者败诉,侵权者获胜!法律的天平向恶势力倾斜,百姓怎么办?社会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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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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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5 08: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依法行政才能深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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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 22: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最高人民法院原周强院长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南通崇川法院、南通中院罔顾事实,枉法裁判,法律的天平己经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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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4 19: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观山镇所有领导要全面依法处理,依法行政,老百姓要的是公平公开,公正,不要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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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11 00:09
  • 签到天数: 9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3-10-5 17: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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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5 20: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证据就是南通市人民政府(2013)7号文件:“原有的房屋拆迁企业一律不得作为拆迁的实施单位”,当天晚上打的白条,上面海垣拆迁公司、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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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0 16: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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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4 11: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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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7 07:4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3-10-24 12: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黄志新 发表于 2023-10-04 19:43
    观山镇所有领导要全面依法处理,依法行政,老百姓要的是公平公开,公正,不要暗箱操作

    我正在举报观音山一户114.8平方米,拿了三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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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12: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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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8 16: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中院案例:房屋征收时,行政机关要以确认双方权力主体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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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19 07: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党的口号,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但是说,个别领导是违法者,加违法,人言违法,从哪里来的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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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0 21: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高法案例:即使百姓自愿签订补偿协议,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存在违法行为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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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 2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信访工作法制化,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有人办理,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依法推进,做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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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3 19: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事实胜于雄辩,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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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 05: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观音山镇领导的口号是人人平等公平公开公正,里面就是暗箱操作,为个人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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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05: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一代好官,三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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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9 23: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协议拆迁是偷换概念,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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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5 20: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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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20: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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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9 22: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舆论监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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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17: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要坚持“如我在诉”,努力去追求“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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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3 20: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2023春季开学典礼上强调,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全国各级法院要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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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7 07: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理解:第一:司法具有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第二: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第三:司法公正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起着保障作用。第四:司法公正对人们的行为有预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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