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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戴头盔!“电子警察”24小时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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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

小头盔” 折射 “大安全

近年来
通过出台法规、普法引导、查处违法等举措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已深入人心
可还是有部分市民
存在侥幸心理
把头盔当成了道具

上午
记者和交警一起在现场
在市区工农路和人民中路路口
观察了20多分钟
发现多例不戴头盔的情况


 
还有的人就把头盔扣在头上
交警提醒
规范佩戴才能确保安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范小俊
你的头盔这样戴,能保护你的安全吗?要系起来是吧,很多事故往往是这样子的,人还没倒下来,其实头盔飞出去了,根本起不到保护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
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时就立刻戴上
有的人在检查过后又把头盔摘下来
让头盔成为"道具"摆设

这种小聪明可要不得
现在“电子警察”上线
不戴头盔也会被抓拍


记者  冯铮炜:我现在是在市区的人民中路,可以看到我身后有一个公安专用的摄像头,就是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抓拍系统,可以对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识别采集。


目前,我市对路面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进行了优化升级,很多人以为“电子警察”只拍闯红灯,其实不戴头盔骑乘上路,“电子警察”会24小时自动抓拍,并实时记录违法行为,还将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



交警提醒:



当系统抓拍到违法镜头后
会通过系统发送短信
市民收到违法信息以后
要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否则有可能影响你的文明征信

当然
处罚不是目的
还是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
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来源:城市日历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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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19: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红绿灯口查违章支持,躲在树下面,车后面,纯粹是敛财,和古时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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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咋的?  发表于 2023-9-22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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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发生事故是因为闯红灯,逆行等造成的。不是因为没带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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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22: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戴头盔好像能解决所有问题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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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22: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高局长带出来的好战士,你们这些坏蛋一个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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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1 23:0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9-22 22: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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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在公式,快立法了,以后只要一个人了  发表于 2023-9-2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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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6: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如果局长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也不至于连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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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7: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Bench 发表于 2023-09-22 22:40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好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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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的春天 发表于 2023-9-22 21:52
    发生事故是因为闯红灯,逆行等造成的。不是因为没带头盔。

    不带头盔,会加大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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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8: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以后如果打台湾,你猜这些人会不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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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能扯的啊  发表于 2023-9-2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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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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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8: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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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发生事故是因为闯红灯,逆行等造成的,车速快。不是因为没带头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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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12 13: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9-23 0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Bench 发表于 2023-09-22 22:40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公安部文件上,可以简易程序,一个交警就可以,现在也是这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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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华为,海康威视,,发展出来的高科技,,,就是抓坏人的时候,摄像头就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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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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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shenye1982 发表于 2023-9-23 09:40
    公安部文件上,可以简易程序,一个交警就可以,现在也是这么操作的。

    治安处罚条例修改版正在寻求一个警察执法,正引起争议。你到可以简单程序了。
    公安这种从部门利益出发的所有规定都可简称为部门利益法,是立法机构和人民群众所痛恨的。这样的法在每一个被执行者面前都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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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10: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交警都应该戴头盔执勤,要不被撞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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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嘎嘎苹果 发表于 2023-9-22 22:13
    戴头盔好像能解决所有问题似的

    出了车祸,活人与死人的距离就是一个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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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以后走路也要带头盔哦  发表于 2023-9-2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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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1 23:06
  • 签到天数: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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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11: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shenye1982 发表于 2023-09-23 09:40
    公安部文件上,可以简易程序,一个交警就可以,现在也是这么操作的。


    哪个文件?文件原文是什么?
    文件效力,可以大于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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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11: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真是醉了,在上周,我一个用了有两年的9.9元头盔,尽然还被人惦记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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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13: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公安三任局长进去了,好好查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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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20: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你看看,对老百姓的监控已经无所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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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3 22: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jerry100 发表于 2023-09-23 08:35
    不带头盔,会加大伤情!

    那就应该鼓励穿盔甲啊!保护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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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4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只拍头盔怎么够?测速也得上。不按规定车道靠边不打转向灯,也得罚。最多事故原因的“闯红灯”还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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