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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生命的起点到终点,就是人生一辈子,是否曲折,有多少无奈,可能就没有讲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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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0 14:0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天闪雷鸣暴风雨来临,谁也回避不了,俗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法院是公正的殿堂,是讲理的地方,法院不讲理,百姓人民真无可奈何,打官司不是明智选择,解放初公检法是一家,虽然分成三家,平时有“感情投资”,公安有传唤,网络监督特权,法院有自由裁量权,还有刑事案件可以判三年也可以判四年,都由法官说了算,检查院案件监督叔。
        案件分民事刑事,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基本上是公安立案,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民事案件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一审,二审,再审,最后到申诉,个人与单位是一审,二审,再审就到省高院。
    谈到案件,公安有特权,对人有“传唤训诫”,对“传唤训诫”,发生“传唤训诫”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公民人生自由受法律保护相矛盾,法院法官有“自由裁量权”,还有法律弹性大,假如裁决一个案件可判三年,也可判五年,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检查院申诉监督,应该是对法院运用法律是否恰当,不能代替法院运用“法律”,如果是这样检查院就是超越了权限,最后申诉人不可能“胜诉”,同时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
   案件一审败诉,二审上诉,再审想改判比登天还难,特别是民告官案,基本就没有胜诉的可能,一百桩民告官案,能有一桩胜诉,就是你家祖上烧高香了,基本上都是“官官先护”,都有“利益”好处,可以说都是利益“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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