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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提醒告诫:严禁哄抬食盐价格、串通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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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今天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表示要

加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

及食盐价格监管力度



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管工作。在前期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下同)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进行销售(含网络销售),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建立与相关互联网平台“直通车”机制,及时掌握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和违法行为线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查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保持食盐价格稳定的

政策提醒函



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

受外部环境影响,为进一步加强食盐价格监管工作,保持我市食盐市场价格稳定,现将相关价格政策和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合法行使价格权利,严格履行价格义务,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相关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和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

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相关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请各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予以公示。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8-25 21: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每人限购一袋,超过部分十倍加价,让那些抢盐的尝尝滋味,下次不敢乱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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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8-26 00: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看看抢盐的是些什么人?就明白了一切!!
社会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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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6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都说那海水又苦又咸,谁知那流浪的悲痛心酸。海水,主要成分氯化钠,氯化钙等等。海水盐的成本高于矿盐,所以逐渐被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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