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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第十三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 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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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第十三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
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拟推荐候选对象申报情况公示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公通〔2023〕137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评议、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经南通市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推荐工作小组研究评审,拟将下列对象报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参评,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候选对象
1.石秀峰   如皋市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
2.孙士冲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州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3.钱水华   海门区包场镇新南村36组村民
4.施炳生   崇川区城港花苑居民
5.王  兵   南通市诚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岳  明   南通市开发区优山美地花园菜鸟驿站负责人
二、拟推荐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对象
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三、拟推荐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梁 俊   南通市海门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五、受理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85020518(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99号(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邮 编:226007
附件:拟推荐候选对象事迹简介
  南通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拟推荐候选对象事迹简介

1.石秀峰,男,1944年10月生,如皋市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

2021年2月14日15时许,年过七旬的石秀峰老人在如皋长江镇东屏花苑附近河边散步时,发现有人溺水呼救,眼见溺水男子逐渐失去知觉,石秀峰不顾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的虚弱身体,冒着天寒地冻毅然跳入冰冷的河水,竭尽全力拽住落水男子,后在岸上群众的协助下,合力将落水男子营救上岸。2023年5月石秀峰被市政府授予“南通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2.孙士冲,男,1964年4月生,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州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2020年7月2日凌晨1时许,孙士冲在G15高速先锋收费站参与疫情防控任务时,一男子手持长刀,乘执勤民警不备实施偷袭,连砍数刀。孙士冲发现情况后,迅速上前制止,搏斗中歹徒挥舞长刀将孙士冲的左臂几乎砍断,手臂粉碎性骨折。2023年5月孙士冲被市政府授予“南通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3.钱水华,男,1965年5月生,海门区包场镇新南村36组村民。

2021年4月30日21时许,海面突发14级大风,钱水华驾驶渔船返航时收到求救信息,他立即带领船员顶着狂风巨浪,经过6小时的努力航行,到达遇险船只出事海域,冒着被渔网缠住螺旋桨的危险,凭借精湛的驾船技术,几经努力搜寻,成功发现并救起了2名落水船员。2023年5月钱水华被市政府授予“南通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4.施炳生,男,1963年9月生,崇川区城港花苑居民。

5.王  兵,男,1976年5月生,南通市诚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2月4日10时许,市区孩儿巷北路,一辆汽车失控冲入通扬运河中。施炳生发现后及时驾驶小船迅速靠近坠河车辆,驾车途经此地的王兵,发现险情后立即停车,抓起路边一块砖头,奋不顾身跳入河中,与施炳生一同向下沉车辆靠近,在汽车即将被河水吞没的生死关头,王兵奋力砸开了后车窗,二人合力将困在车内的驾驶员黄某某拖拽至小船上,使其成功脱险,王兵在施救过程中手部被汽车玻璃划伤。2023年4月二人被崇川区政府授予“崇川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6.岳明,男,1986年10月生,南通市开发区优山美地花园菜鸟驿站负责人。

2020年12月30日17时许,气温低至零下8度,岳明途径开发区裤子港桥附近时,发现一名女子在岸边呼喊,并试图用树枝营救另一名落水女子,但落水女子身体已被冻僵,眼看就要沉入河底。岳明来不及多想,奋不顾身跳入冰冷河中,竭尽全力将其营救上岸,随后又紧急用电瓶车将该女子送往附近瑞慈医院救治。2023年5月岳明被市政府授予“南通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主要先进事迹材料

1988年南通市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备会,是全国较早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城市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有力指导下,以强化表彰宣传、做实权益保障、推进融合发展、聚焦党建引领“四项重点工作”为主抓手,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断落细落实权益保障,积极发挥教化人心、暖心育德职责使命。特别是近年来,基金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网格+见义勇为”为牵引,全面夯实见义勇为工作“最后一米”;以党建为依托,全面组建“江海义警”构铸见义勇为“队伍之魂”。近三年基金会先后表彰奖励263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奖金50.75万元;围绕各项优抚政策,累计走访慰问513人次,发放慰问金99.22万元;救助补助32人次,发放困难家庭救助金、补助金32.4万元,多次获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

梁俊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梁俊,男,汉族,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为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政治处四级高级警长,专职从事见义勇为工作五年。该同志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能积极投身见义勇为事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全力维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积极参与再做善事好事活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守正创新,自觉推动“网格+见义勇为”工作,积极筹建“江海义警”海门大队,并担任大队长。三年来,该同志组织参与撰写见义勇为新闻宣传、简报信息、计划总结、通知决定200余篇(条),为海门区现代化指挥中心全体网格员(长)讲授《网格员如何做好见义勇为工作》3次,培训网格员(长)210余名。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22年被评为南通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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