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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三部门: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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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7月28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
在筹资标准方面,《通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按照全国人大审查通过的《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有关要求,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同时要求统筹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在待遇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二是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统筹现有门诊保障措施,加强保障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覆盖范围扩大到心脑血管疾病。三是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此外,《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省份继续夯实相关工作基础,稳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巩固健全全民医保
《通知》要求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一是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二是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创新参保缴费方式,加强部门协同,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年度督查考核挂钩,探索促进连续参保缴费的约束措施。
进一步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为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通知》提出三项要求,一是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完善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参保台账,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二是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科学设定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标准。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推动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
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
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完善和规范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推动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二是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当地医保支付范围,并加强支付管理。三是规范和强化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准入管理,并动态调整。四是扎实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年底前70%统筹地区开展实际付费。五是统筹做好医保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在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方面,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严格集采量执行,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二是持续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提升药品耗材“网采率”和集采平台统一服务水平。三是持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加强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信息共享和价格查询。四是做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评估。
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通知》强调,2023年要继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强化基金预算严肃性和硬约束。一是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做实基金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飞行检查。二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全面实施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分析。
持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通知》对经办管理服务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全面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持续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基本医保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做好参保缴费动员,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持续开展重复参保数据治理。三是实施一批医保服务便民举措,持续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推进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四是通过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此外,在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和数据应用方面,《通知》还要求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等便民服务应用,推进医保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数据赋能医保管理、服务、改革能力。


来源:央视新闻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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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3: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说说南通人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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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这种交一年,只有一年有效期,也不结余。
说说南通各县市,每年靠这个能盈余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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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看看11 发表于 2023-7-29 13:48
这种交一年,只有一年有效期,也不结余。
说说南通各县市,每年靠这个能盈余多少钱 ...

盈余的又花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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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5: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报销比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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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2023年医保政策:
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5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明确2023年度全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和标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2023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3年度,全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550元。其中,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500元,财政补助1050元;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费300元,财政补助1250元;其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550元,财政补助1000元。
      二、调整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标准及筹集方式
      (一)2023年度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30元。对职工医保人群,年初从其个人医保账户中一次性扣缴;对居民医保人群,与居民医保费同时缴纳。
      (二)将原按定额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资金筹集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的方式,调整为分险种从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总额中按比例划转,其中:职工医保按3%比例划转;居民医保按1.5%比例划转。
      (三)将长期照护保险政府补助对象调整为参加长期照护保险的居民医保人群,补助标准仍为每人每年40元;对职工医保人群不再补助。
      三、继续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
      继续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其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补助。
      四、持续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
      各地要压实居民参保缴费属地责任,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坚持智能化线上缴费与传统线下缴费方式并行,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同时规范收缴行为,严禁“搭车”收取商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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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6:5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什么我们2022年底预缴2023年的城乡居保个人要缴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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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20:3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大病补助前年自费一万以上可以进大病补助,去年提至一万二,今年提高至自费部分一万四以外才可以进入大病补助,总之,交费近几年在不断上涨,老百姓承担部分也年年在上涨,太坑了,欺负老百姓是地方政府的拿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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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0 08: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报销比例少了!还要涨价?请问什么时候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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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0 12: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ZGO 发表于 2023-07-29 16:50
为什么我们2022年底预缴2023年的城乡居保个人要缴580元??????

才比去年涨了50块,够不够给地铁维护费啊!全省第一的位置能不能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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