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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冲冲冲11

[焦点爆料] 没带头盔至于闹这么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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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0: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7-21 06:55
我在旁边,替她交一下罚款。一个女人,也许当天心情不好,也许出来着急忘了头盔。
我这样做了,交警也不会浪费辣椒水了。

你可以成立一个老邱基金会,谁心情不好违反交规被罚款,由你的基金会替他交罚款,你这样做,路面再也不会出现暴力抗法的局面,警察叔叔也不需要浪费辣椒水,老邱,你说这样做正经不正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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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7-21 10:39
你可以成立一个老邱基金会,谁心情不好违反交规被罚款,由你的基金会替他交罚款,你这样做,路面再也不会 ...

这绝对是个好建议,和谐社会就多拜托老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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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1: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唉,老百姓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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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1: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通城侯亮平 发表于 2023-07-20 21:05
戴不戴头盔应该是自己的选择

所以被撞了处不处理也是交警的选择咯?摔倒了去医院医生救不救也是医生的选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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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lybiuing 发表于 2023-7-21 10:39
你可以成立一个老邱基金会,谁心情不好违反交规被罚款,由你的基金会替他交罚款,你这样做,路面再也不会 ...

生产头盔的老板,不能只顾自己发财,更要识大体顾大局。
应该抽点时间,趁着上下班时段,带上几个女助手(女秘书或其她女主任),列队迎候路边。发现没有佩戴头盔的的电动车骑行者,随即赠送爱心头盔一只。
这种画面,才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也是江海上空最美的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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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1: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獨孤愁 发表于 2023-07-20 18:59
現在的執法的為了那兩個錢也是絞盡腦汁,我看到都躲在路口,一個著不太醒目的工作服像保安的衣服迷惑路人負責找尋目標,然後後面四五米蹲著正裝上陣的等著抓人,為了攔路人的那點錢,敢情紅綠燈成了某些部門名正言順的攔財工具,這樣的去抓違章也不嫌臊得慌。都沒正事幹了嗎?

说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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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1 11: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戴头盔应该是建议,不应强求,碰到不戴头盔的进行思想教育,不能一味的罚款来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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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9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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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3-7-21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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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两亲戚就是因为戴了头盔,才保住了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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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2: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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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2: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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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7-21 11:45
    生产头盔的老板,不能只顾自己发财,更要识大体顾大局。
    应该抽点时间,趁着上下班时段,带上几个女助手 ...

    你为什么不出这笔钱?口头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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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2: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花开梦远 发表于 2023-07-21 11:51
    戴头盔应该是建议,不应强求,碰到不戴头盔的进行思想教育,不能一味的罚款来创收

    靠思想教育有用还要法律干嘛?你是天真还是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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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7-21 11:45
    生产头盔的老板,不能只顾自己发财,更要识大体顾大局。
    应该抽点时间,趁着上下班时段,带上几个女助手(女秘书或其她女主任),列队迎候路边。发现没有佩戴头盔的的电动车骑行者,随即赠送爱心头盔一只。
    这种画面,才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也是江海上空最美的一道风景。


    和生产头盔又扯上什么关系?国家强制安全措施多着呢?少道德绑架厂家?你不是要替人家交罚款吗?给你表演的机会来了,你去送头盔呗,记得拍照发到论坛来,别一直整嘴炮,动不动就是你要带谁去远足、你要替谁交罚款…都是没影子的事,大家都懂老邱的嘴骗人的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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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至少应该口头警告一次 留个案底 下次再这样再罚款。。。 这两天下大雨 头盔放外面的都湿了,怎么戴??   不戴帽子顶多是违规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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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7-21 09:22
    新国标电动车开始宣传得热火朝天。后来《人民日报》发声了。此事就冷下来了。

    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成了强制规定,为什么一些使用者对它产生抵触?
    本人过去驾驶摩托(用了3 辆),后骑行电动车。我的最大感受:头盔的作用,冬天挡寒风,夏天防飞虫。
    我觉得,相关部门不要过分拔高头盔作用。做到交通安全出行,关键还是驾驶者,开车必须全神贯注,不能开小差,不能玩手机。车子更不能超载,保持适当的车速。
    另外车子不能带病行驶,甚至轮胎磨损过度也不能轻视。过去一次我驾驶摩托在港闸路碳素厂码头边上经过,没有碰到任何东西,突然车把大幅度偏向,我一下重重摔在地上。靠近地面一看,上面一层细沙。为了今后防止类似意外,我马上找了修理店,把前后轮胎换了。

    你问问你老友怎么就撞到人家车屁股后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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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PKU 发表于 2023-07-21 11:03
    这绝对是个好建议,和谐社会就多拜托老邱了。

    老邱双手一摊:我没钱,我三伏天连空调电扇都舍不得开,我就是爱在网上吹吹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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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800819 发表于 2023-7-21 12:07
    我两亲戚就是因为戴了头盔,才保住了条命

    详细讲讲,如果事实成立,头盔贡献大了不是一点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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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大大西瓜 发表于 2023-07-21 13:05
    至少应该口头警告一次 留个案底 下次再这样再罚款。。。 这两天下大雨 头盔放外面的都湿了,怎么戴??   不戴帽子顶多是违规 不违法。。  

    地方性法规也是法,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同样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同法律一样列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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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7-21 13:17
    详细讲讲,如果事实成立,头盔贡献大了不是一点点啊。

    你不是爱翻人民日报、人民网的吗?这类文章比比皆是,你怎么看不到了?选择性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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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lybiuing 发表于 2023-7-21 10:29
    怎么过当了?“她不接受处罚,被三次警告之后,她去抢交警的执法仪,然后交警喷了她辣椒水,她在那撒泼打 ...

    现在处罚都变质了,不带头盔,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但是现实中呢,都是直接罚款了当,执法目的性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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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3: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7-21 13:17
    详细讲讲,如果事实成立,头盔贡献大了不是一点点啊。

    你的视网膜自带滤镜功能,能过滤你不愿看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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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4: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qzf849651692 发表于 2023-07-21 13:43
    现在处罚都变质了,不带头盔,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但是现实中呢,都是直接罚款了当,执法目的性太明显了

    你咋不提之前还给你有过渡期间?过渡期内都是口头教育,还有,你问问老邱他骗交警说头盔压坏了正准备去买头盔,交警有没有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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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7-2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lybiuing 发表于 2023-7-21 14:31
    你咋不提之前还给你有过渡期间?过渡期内都是口头教育,还有,你问问老邱他骗交警说头盔压坏了正准备去买 ...

    朋友,我就客观评价一下而已,不要这么激动,你看看你在这条帖子上的回复,我就不说什么了。
    1、该妇女未戴头盔,确实有错在先,而后又有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确实应该受到惩罚;
    2、交警对未戴头盔的处罚,其出发点及执法目的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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