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鸿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吴亚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任智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徐晔桦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印宏晖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丕月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春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季鑫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芸芸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南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海燕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宗小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丽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姜静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倪雪松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永兵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亮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葛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蔡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魏正豪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杜开林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冬林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