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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助长物业蛮横的三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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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6:41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助长物业蛮横的三股力量

专注二审改判
04-01 · 律师
很多小区物业豪横、霸道、惹人恨、招人烦。乱涨价、乱收费、私吞公共利益、养保安打业主,收钱没够、服务堪忧,频频激怒业主,被群起驱逐。

不少小区业主揭杆而起、团结一致,哪怕走上艰辛繁琐的诉讼程序也要“舍得一身剐定把汉奸拉下马”,坚决撤换物业。

物业为什么豪横,为什么敢欺负业主,他们的底气从哪来?简单来看,不外乎三股力量助推:

一是开发商加持。物业通常是开发商先行指定,有的是开发商关联企业,或是开发商自营,对小区基础设施如水电气暖管道、门禁系统、监控设备、施工维修图纸等先行控制,占据先入优势。即便选了新物业,旧物业也通常耍赖作梗不移交。

二是法律纵容。《民法典》278条规定,一半以上业主联名才可撤换物业,这无疑是对物业的偏袒溺爱。中国人普遍老实本分、不好事,宁愿吃点亏也不愿出头惹事;物业被换掉了还好,若换不掉就怕被打击报复,毕竟家里水、电、气、暖、出入门、停车,都得经过物业。再说,业主平时都各忙各的,动辄上千户的小区,怎么可能召集齐那么多人?

物业也正是吃准这一点,反正业主不能把物业奈何,便越发猖狂、肆无忌惮。

三是社区助力。社区工作通常要花钱请物业配合,平时统计、普查工作都要找物业,物业还能从社区再领一份报酬。尤其疫情期间,物业在社区授权下更是掌管《出入证》发放大权,有的物业像捡得尚方宝剑,随意封闭楼栋单元门,看哪个业主敢不老实?由于社区平时对物业有需求,当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时,社区也基本对物业听之任之。

在这三股力量助推下,小区物业基本是村支书一样的存在。

你看,城里比乡村生活舒适吗?真没见得,反而压力更大、苦恼更多、生活成本更高,倒是乡村自建洋房越发宜居。

建议修改法律,把撤换物业的权力降为经十分之一业主同意,并大幅简化撤换程序。先让物业有生存危机,才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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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8:4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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