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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消保提示 | 以案说险⑦ 拒绝买卖账户,守护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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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2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言

男:听说把自己登记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给别人就能赚取佣金,听着很诱人。
女:千万不能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你可能会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案例介绍

某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徐某某存在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洗钱的嫌疑,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对徐某某名下银行卡进行调查后发现,其名下银行卡于**月**日进行了多次大额转账交易,民警立即将徐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徐某某交代,当日,其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进行转账11万多并从中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买卖账户危险!

1.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会协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让电信诈骗、洗钱、逃税、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秩序、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2.买卖账户不仅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还会给自己带来信用、法律风险,严重者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3.若公安机关认定你买卖、出租、出借账户,5年内你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

4.你的账户信息里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买卖、出租、出借后会泄露你的隐私,并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犯罪活动。
 

风险提示

1.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U盾等,尤其是登录账户和密码。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必须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其损毁,不能随意丢弃。

2.不要贪图“小惠小利”,出售、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身份证、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发现身边有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的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社会秩序,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来源:南通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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