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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一件交通事故交警这样处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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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本帖最后由 南通邱新祥 于 2023-2-10 09:57 编辑

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这样处理合理吗?


春节前的一天夜晚,本人打球的小区附近一个电动车骑行者,行至北城小学南边的桂语江南小区东大门右侧慢车道上。没想到,路边突然出现一辆不该停泊的商务车。结果电动车骑行者避让不及,连人带车重重地撞在商务车的后车厢上。造成电动车前挡板与龙头严重损坏,骑行者的鼻子与嘴唇都被撞坏,流血不止。伤者被送到南通中医院,经外科医生检查,鼻梁见骨,缝了6针,嘴唇出现裂口,也进行了缝合。

过了一段时间,交警同志出具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车祸责任汽车车主承担三成,电动车车主承担七成。电动车车主不能理解:这辆汽车的车主属于路边随意违停,由于正值夜晚时分,事故现场光线比较昏暗。车主不但没有设置停车标志,连双跳灯或尾灯也没有打开。面对这样一起不复杂的交通事故,经办的交警同志,对这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为何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至今,这位电动车车主,两手几个指头还有发麻、疼痛感,导致现在电动车骑行受限(手指无法正常控制一对电动车手把)。这个车主对交通事故处理缺少专业知识,想请濠滨内行的网民指教一下。
南通0

点评

你的嘴巴缺盐,超市不缺。  发表于 2023-7-18 19:42
你是山上下来的?我是你吓的吗?  发表于 2023-7-18 19:32
姓邱的:你活得再不耐烦,最好不要惹交警的麻烦。你想进看守所纳凉,还是想想别的办法,比如局子,在那里待的时间会很宽裕哟。  发表于 2023-7-17 10:59
圣人什么时候变成桶了?  发表于 2023-2-28 20:07
你不要再搅这个S桶了。该桶已经快散架了。  发表于 2023-2-27 07:40
邱大圣人认为只要不符合他的价值观的,都为不合理~  发表于 2023-2-26 23:09
违停不道德,该贴条贴条,该罚款罚款~和你开电动车不看路有个毛线关系~整治归整治,不要脸的人还是继续不要脸~难道说那里是汽车就该汽车全责,是你邱圣人楮在那就该电动车全责?   发表于 2023-2-26 23:03
按你这么胡诌,当前全国开展的道路交通违停等违章行为整治没有意义了。  发表于 2023-2-26 08:01
打个比方吧~如果当时不是汽车停在那~而是在昏暗的下午5点,我们的邱大圣人穿了一身墨绿色的衣服楮在汽车违停的位置,然后被电瓶车撞了~然后邱大圣就说了~这是我的主要责任~我活该被撞~   发表于 2023-2-25 23:29
违停属于不道德的行为,但不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因为这个车本来就是停在那里,妨碍通行不代表你看不到~交警对违停本身另外处罚~但是骑车连停在路边的车辆都看不到?在神游么?当然是主要责任了~   发表于 2023-2-25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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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9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那天晚上大约5点多,两辆警车到了我也来到了现场。
听交通事故受伤者陈述,交警出警时间较慢。两个交警,一个态度比较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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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19: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突然出现一辆不该停泊的商务车”?天上掉下来的?还是孙悟空耍猴把戏吹了一根毛变出来的?

点评

哈哈绝  发表于 2023-2-27 08:46
对皮厚八尺、屡教不改违停者,车子直接拉到拆解场。  发表于 2023-2-26 08:07
lyh
你这是在质疑邱老的文笔 邱老提八十米大刀马上到  发表于 2023-2-14 13:18
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23-2-1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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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称市区新增51处违停严管路段。觉得是好事。南通一些路段两边几乎都成了停车场,电动车骑行者通过这些路段,真是提心吊胆。如工农路北段南山小区南边的万和路本来道路就很狭窄,路东两边依然都是天天停满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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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2-9 19:12
那天晚上大约5点多,我后来才到了现场。我到事故现场了,交警与地方派出所也同时来了警车。
听交通事故受 ...

      看不懂呀。晚上5点多,电瓶车撞上停在路边汽车的后车厢上(车屁股上),交警判汽车与电瓶车车主责任三七开,就是说汽车车主因停车在不该停的路边位置上所以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这好像没有错呀。电瓶车能撞上停在路边的汽车后车厢上(车屁股上),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当然你后来刚来了是否因为你的赶来就要依你的判断作出符合你的意愿的事故责任认定,否则这就是出警慢态度生硬处理不合理?楼主有话可以说清楚,该怎么判才是合理的,说出来让大家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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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23: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主要原因是没看清,疏于观察,假如这个车是个人呢。规定车道能正常行驶,不是说规定车道内什么都可以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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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0: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果叙述没有阴阳笔法的话,很少会判电瓶车责任的,一般都是机动车全责,因为机动车有保险。前年停止路边车位上,眼睁睁看着一个老阿姨撞上来,最后全责了事,保费三年算下来涨了好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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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交通事故,没有双跳‘没有尾灯警示。违停时间、路段易发事故。  发表于 2023-2-26 08:20
身边有人碰到过,确实被定了全责。大白天,路边停靠、双闪,被电瓶车追了屁股......  发表于 2023-2-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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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6:5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偏执的理解有关法规惯了,写出部分事实,然后带节奏。真正的法律是不愿意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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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7: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三观尽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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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7: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违章停车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另外处罚…并不是谁弱谁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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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7: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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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7: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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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7: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主要就你一辆电动车撞了只是偶然概率事件,电动车车主承担主责。要是十几辆电动车轮番流撞上去就是必然概率事件,汽车车主就承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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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0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来则来 发表于 2023-2-9 23:14
主要原因是没看清,疏于观察,假如这个车是个人呢。规定车道能正常行驶,不是说规定车道内什么都可以撞

你说电动车车主“疏于观察”?夜晚5点多一点,汽车颜色接近深草绿色,夜色与车色已经融入一体。你怎么观察?
我知道你在此地扮演什么角色?没有利益关联的可以进来发表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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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辆电瓶车都过去了,就你朋友过不去?看来是该烧烧香去了  发表于 2023-2-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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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0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hhdyw 发表于 2023-2-9 19:35
看不懂呀。晚上5点多,电瓶车撞上停在路边汽车的后车厢上(车屁股上),交警判汽车与电瓶车车主责 ...

你不要开口了。汽车违停,车主夜晚不开尾灯,也不打双跳灯。那条窄路旁边的小区刚刚建成,场地比较荒凉。车主把大汽车(类似商务车)随意停在路边,你开着电动车,说不定也会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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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0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hhdyw 发表于 2023-2-9 19:35
看不懂呀。晚上5点多,电瓶车撞上停在路边汽车的后车厢上(车屁股上),交警判汽车与电瓶车车主责 ...

交通事故责任,不需要以本人的看法判定。但交警必须依规依法公正处理!
此事处理可以有点偏差,但偏差不能离奇,过分了就是经办此事的交警,要自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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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发话了~那就申请行政复议呗,要不您展示点神迹~让交警见到你纳头就拜~言听计从????  发表于 2023-2-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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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8: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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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8: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眼睛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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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8: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盲驾和超速是事故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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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清心无欲 发表于 2023-2-10 07:55
主要就你一辆电动车撞了只是偶然概率事件,电动车车主承担主责。要是十几辆电动车轮番流撞上去就是必然概率 ...

那边的小区刚建成,扫尾工作还没有做好。道路是个小道,不可能出现大量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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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2-10 07:55
你说电动车车主“疏于观察”?夜晚5点多一点,汽车颜色接近深草绿色,夜色与车色已经融入一体。你怎么观 ...

最烦这样的评论,有理就讲理呗,只要评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说对方有利益关系,好像这么一来,自己就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那么请问你发这个帖子又会有什么利益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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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2-10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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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2-10 08: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3-02-10 08:07
    你不要开口了。汽车违停,车主夜晚不开尾灯,也不打双跳灯。那条窄路旁边的小区刚刚建成,场地比较荒凉。车主把大汽车(类似商务车)随意停在路边,你开着电动车,说不定也会出事的。

    老不成嗨,你发帖子干嘛的?人家没顺着你的意思说,就叫人家不要开口?大家都觉得你写的东西狗屁不通,让你回去做小木匠,你怎么还跑出来的?
    什么叫"那天晚上大约5点多,我后来才到了现场"?话都说不清楚了,你还是回家剥芝麻瓣戏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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