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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省厅督办:吃里扒外律师丁颖是对方卧底,老公法官招待我出钱,反而坑害我损失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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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对方任港街道办事处通过伪造的小产权即证明小产权证是不存在证勾结我的房东金源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对我的锦江之星酒店进行诉讼。 2 崇政房(民)字第201501号 产权证.jpg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处物权未变动的,明显伪造。 1(2021)开行立告830号行政诉讼告知书_副本.jpg
伪造原因是任港街道办事处侵吞我锦江之星酒店的拆迁补偿资金千万。 5 崇川区财政局 2015年1月21日 汇款3080万.jpg
经江苏省司法厅督办,南通市司法局调查确认,我的律师丁颖所在的江苏山水律师事务所是对方任港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服务顾问,丁颖明知还故意对我隐瞒。充当对方的卧底。 3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1-2 标注.jpg
丁颖让我把律师费汇入丁颖个人账户,部分让我给现金,在司法局调查时丁颖开始对汇入账户资金和现金一概不认,经过调取银行流水,南通市司法局认定丁颖私下收取律师费的行为违法。 4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3-4 标注.jpg
丁颖在判决生效前已经获得小产权证是伪造的证据、港闸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小产权证与锦江之星酒店无法律上利害关系(无关联性)的证据, 6(2017)苏0611行初59号行政裁定书第5页.jpg
任港街道办事处与锦江之星的房东金源公司没有签订转让合同的证据, 7 任港街道办(2016)崇任办信复第19号答复 转让合同.jpg
但是丁颖帮助对方故意隐藏这些证据不使用,判决依据的关键证据是转让合同和小产权证据,导致任港街道办与房东金源公司转让合同被法院判决成立,导致我诉讼败诉损失千万拆迁款。
丁颖在判决生效前明知在国有土地上发放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证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丁颖在判决前获得区政府告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小产权登记情况,而故意不去, 8 崇川区政府(2016)崇政依复第36号答复书 标注.jpg
判决后我自己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得查询证明没有该伪造的小产权证。 9 20200414 不动产 情况说明 无崇政房(民)字第201501号_副本.jpg
以上事实证明丁颖是个吃里扒外的律师,当初丁颖作为我的律师,我是100%信任,所以我非常客气的多次招待她老公法官的领导、亲戚吃喝及部分人的旅游。
由于丁颖老公是崇川区法院法官范斌,2020年丁颖离开南通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地址是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6楼,以后谁要请她做律师先看看我以上的介绍。
本人实名发帖,姓名:张跃,身份证号码:320602196305292030,手机号码:13809081540。
本人对以上事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南通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内容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5-6 标注.jpg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7-8 标注.jpg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9-10 标注.jpg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11-12 标注.jpg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13-14 标注.jpg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15-16 标注.jpg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17-18 标注.jpg

南通0
3 通司律投复(2022)61号 答复书1-2 标注.jpg

点评

静待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23-2-21 09:26
太倒霉了吧,出钱 反被害  发表于 2023-1-20 16:08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9 13:3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典型的吃了原告吃被告,丧失了基本的道德职业操守与底线!建议楼主去司法局和律协举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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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3: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要成为一名正义的律师,首先要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其次要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重要的是不忘宣誓时的慷慨激昂,不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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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3: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丁颖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这样的人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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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淮安市
还有人性吗?还有良心道德吗? 法律职业者 竟然如此的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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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4:5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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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4: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老公法官,老婆律师,夫妻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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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6 08:57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3-1-1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如果属实就是典型的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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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5:0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律师是神圣的职业,更是正义的化身!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其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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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5: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律师,法官这是正义的化身,现在看来是一条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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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6 14:5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1-19 15: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好一个无间道。 2023011915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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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5: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这样的律师必须严惩!清理出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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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5: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泰州市
    律师的职责:应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律师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应当遵守法定义务,严格保护委托人的秘密不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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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9 15: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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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淮安市
    律师费 退了吗? 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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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淮安市
    吃里扒外  忘恩负义  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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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19: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丁颖律师既吃原告又吃被告,你良心难道被狗吃了?大家要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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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20: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夫妻是否在做唱歌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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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20: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无良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丧失律师的职业操守,支持楼主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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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20: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丛林法则,良心律师都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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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21: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就不会冤假错案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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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淮安市
    无间道 现实版  千万的仇恨  希望张总能够 报仇血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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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9 22: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吃完原告吃被告  两边通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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