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云港某港口公司码头,有两处不起眼的“小石堆”,上面覆盖的雨布已有大部分破损,要不是货物插牌记载的信息,没人知道它低调而奢华的身份——高碳铬铁,一种制作不锈钢产品的原料,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它的身价已超400万。
2020年11月7日,伯利兹籍船舶“众望”(UNIHOPE)轮从俄罗斯出发,驶往中国连云港。十天后,该轮在连云港市车牛山水域因船舱进水,横倾严重导致搁浅,船上装载了近一万吨高碳铬铁,总价超800万美元。
▲ 船舶滞留港口 就事故损失分担部分,货主和船东分歧较大,船东拒绝卸货,双方陷入僵持状态,船舶因此滞留港口。 “请快点卸货吧,我们想回家!”一位越南船员无助地说道。事故发生时正值疫情爆发, “众望”轮上共有17名船员,其中11名越南籍船员亟需换班。 因为事故涉及专业海商事纠纷,为高效化解争议,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立即联系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希望两单位联合化解矛盾。收到徐圩新区管委会的协助函后,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第一时间参与沟通协调,详细了解事故全貌,确定矛盾争点,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船东同意将货物全部卸下。经多方协商,货物暂时被存放在某港口公司码头。 同时,凭借审理涉外案件中帮助外籍船员成功换班的工作经验,南京海事法院与政府、边检、海事等部门高效沟通协作,助力船上11名越南籍船员顺利换班,踏上归国回乡路……
自货物卸船后,两货主曾多次向港口公司要求提货,但港口公司以提货要严格审批,需要征得所有利益相关方一致同意由拒绝货主请求。
▲ 高碳铬铁 “如果再不提取矿石进行生产,我们将面临对下游企业的巨额赔偿。”由于今年初我国部分地区疫情反弹,跨境物流与矿石进口再次收紧,高碳铬铁的国内市场交易价格几近翻番,两货主生产经营压力激增,纷纷无奈地表示。 鉴于前期卸货与船员换班的成功经历,两货主再次向南京海事法院与新区管委会寻求帮助,希望两单位共同组织各方进行调解,推进提货事宜,帮助企业渡过生产难关。连云港法庭迅速组织各方进行磋商,经过多轮沟通,两货主陆续提走了大部分矿石,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港口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拒绝提取剩余的500吨矿石,协调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2022年6月7日,两货主无奈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港口公司交付货物,并提供保险公司保函作为担保。收到申请后,南京海事法院立即启动海事强制令审查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港口进行实地调查,勘验货物堆存情况,了解市场行情动态,明确争议焦点。
▲ 存放在港口的货物 合议庭经审查后认为,货物长时间存放港口,不但会产生高额保管费用,还会因长期露天堆放造成货物品质下降,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同类货物购买价格已经远超当时买入价,替代购买将会大幅增加企业成本,把握市场拐点放货利于货方损失最小化。为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南京海事法院再次邀请徐圩新区管委会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最终,港口公司表示愿意收到强制令后配合两货主提货。 两天后,南京海事法院综合全案事实,依法作出两张海事强制令,责令港口公司交付货物。港口公司收到强制令后主动配合两货主,顺利提取了剩余的百吨矿石,保证了两家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海事强制令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因其超越诉讼程序而享有强制执行力,能够直接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受到海事纠纷当事人的青睐。履职以来,该院已受理多起海事强制令申请,逐渐形成了“充分协调+主动调查+法律释明+海事强制令”的类型化处理模式,案件审理中,注重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动,遵循“共商、共建 、共治、共享”原则,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此外,南京海事法院还主动延伸案件审理职能,在助企纾困、暖企利民的道路上,积极扛起使命担当。今年来,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深入了解辖区企业海事司法需求。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布应对疫情影响护航港航船舶企业发展12项司法措施和中英双语海事审判报告,围绕畅通海事案件受理渠道、降低涉海企业维权成本等方面加大海事司法供给,更大力度服务“六稳”“六保”,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南京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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