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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老年人旅游被收“年龄附加费”?违法违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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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2-7-2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6月29日,四川省文旅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公平透明的老年旅游市场环境。
    游客年纪偏大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比如一些慢性病患者有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一些略有挑战性的景区需更好地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源于此,“年龄附加费”在旅游市场一度成为行业潜规则。只是,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合理。
    “年龄附加费”于法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一条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第七十九条第三款更是提出,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从法律来看,“年龄附加费”不该存在,做好老年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是旅行社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早在2017年10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布消费警示:部分旅行社针对老年人收取的“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老人可以第一时间向旅游主管部门反映,保留相关证据,及时依法维权。这样的提示,客观、公正,不只是对民意期待的一种回应,也是对法律常识的一种重申。“年龄附加费”动辄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就算从纯市场的角度来说也不合理——旅游社基本上没有提供能匹配这个价格的服务。所以,禁止收取这个费用,合情合理。
    当然,也有人担心,严打之后,旅游市场会不会涨价?旅行社会不会拒绝老年人?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但仔细审视可知,严打“年龄附加费”只会更好地净化老龄旅游市场,而不会阻碍这一市场的发展。第一,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龄旅游市场潜力巨大,没有哪个旅行社舍得放弃这一广大的市场;第二,旅行社一般都具备自主定价权,人们有“用脚投票”的权利,这是很简单的经济杠杆的原理,也是对现实生活的深刻总结。
    严厉打击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一件好事、实事,不仅可以切实维护好老年人旅游的合法权益,更可以让旅游市场保持良性发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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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7-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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