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通邱新祥 于 2022-5-23 08:55 编辑 $ u2 B# z7 I7 I5 M. B6 \9 J4 I: @/ S& x( w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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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新祥:10年后的一声道歉,让我感动 5 Z6 _& I) P8 x, N* y9 R
我91年辞别通遂火柴厂。10年后一次在天生港3路站头,遇到陈厂长。当时,他在站头等候3路公交车回城。一时彼此都感到有点意外。我没想到,我还没有张口,他对我说了一句:当年,有的事对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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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让我愣住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承认当年他的过错,当面对我诚恳道歉。他的态度让我有点感动。当年为了一笔公款,我与供销科一个分管火柴销售台账的同事,发生了争议,这件事因为我坚决要求离开火柴厂,此事被某人(供销科后来的一个领导)放大,直接捅到厂长陈柏年那里。很可能,此人借助此事,又进行了添枝加叶,致使供销科发生的这件事,好像一下成了我一个人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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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在供销科,突然有人让我去厂长室,陈厂长有话跟我讲。去了厂长室,经过陈厂长介绍,我才知道办公室的两个陌生人(穿的便衣),来自市检察院,专门为供销科这笔没有弄清的公款上门的。我被市检察院两个同志,单独安排在隔壁办公室里。两个便衣人员,严肃地向我交代了几点要求,意思很明确,这笔公款本人如果私下侵吞了,就赶紧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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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紧张,平静地把预先备好的证据,供销科火柴台账本的复印件,递给了对方。这笔火柴款的一栏,右边角上也注明:“现金5000已收”。这些字样,由台账负责人亲笔留下。两个便衣仔细看了,让陈厂长电话叫来台账负责人。面对检察院官手持的我提供的证据,他当面承认,“现金5000已收”这些字样,由他个人填写。此事一下卡住了,结果,本人完好脱身。 : ~' w- m2 Z6 q* K; p V- p
这件事,侮辱了我的人格,对我的伤害不小。我父母都是火柴厂的老职工,兢兢业业为厂劳苦一生。但正因为父亲过劳早世,让我少了庇护。在离开火柴厂之际,居然遭到小人的暗算。说心里话,我不想责怪陈厂长,他正派,人品也好,也没有整人的心机,主要是受了小人的蛊惑,才同意此事由市检察院出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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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过去了十余年,陈厂长还能放低姿态,对我道一声歉,我知足也领情了。我离开火柴厂,没有给火柴厂丢脸,风风雨雨从成都到海岛,再到回至故乡发奋努力,十六载艰辛打拼,十六载心血付出,物质与精神均有收获。至今我还要感谢陈厂长,关键时刻,他的助力,让我自由飞翔天际的梦想,如愿成真。 . P( y% h% l/ \8 M% G' [, r. j
时至今日,陈厂长应该迈向90高龄的台阶了。我衷心祝福他与家人一切安好! ! s7 O2 R/ [0 Y& r! n* d. R7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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