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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少妻嫁给“老夫”的两个结局,第二个有点“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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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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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6-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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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2-3-10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老夫少妻”这个现象一直存在,旧时代比较普遍,现代少,但令相当多的男人特别羡慕,这可能就是稀少造成的物以稀为“奇”吧,或者,男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梦想?老夫少妻有这样一个共性,即“少妻”普遍漂亮多汁,“老夫”多数有钱有身份。比如港圈的汤/文夫妇、吴/刘夫妻;内娱圈的张/陈夫妇、陶/江夫妻,哦,还有东哥和奶茶妹,很多,至少都是16、7岁差距起步。那么,“少妻”嫁给“老夫”后,未来的结局会是什么样的?我想,跑不了这两个结局。
    第一,只要“少妻”不作,成为“老夫”第一继承人不成问题。这不是玩笑话,“老夫少妻”不是相差几岁的年龄差,大的有超过三四十岁的“活典型”。娇妻豆蔻年华嫁给年过半百的“老夫”,两个年龄差巨大的人蹉跎几十年,“老夫”再有钱也熬不过“生老病死”这个自然规律,哪一天撒手人寰说不好,但大概率走在“少妻”前面。法律规定的,遗产顺序继承人,配偶为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少妻须有强大的自制力“洁身自好”,这有点煎熬,但事实如此。仍然是自然规律,男人“由盛及衰”的生理曲线,实际上从35岁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年过半百娶了“少妻”,不容争辩的一个事实摆在面前,“和谐纳粮”的周期不能按周按月计算,得按季度,甚至年数率计,“心有余力不足”啊。正值盛年的“少妻”怎么办?方法不是今天讨论的主题,但前提是,必—须—挺—住!否则,保不齐毁了第一条。
    当然,“老夫少妻”离婚也是有保障的。比如邓文迪与默多克,邓文迪嫁给“老夫”默多克14年,离婚时不包括房产、珠宝等财产,按一年100万美金补偿,现金获得1400万美元。类似的例子很多。
    不管别人用什么眼光看待“老夫少妻”,老夫少妻给人的印象多是非常“恩爱”!当然,有些人喜欢“秀”。比如圈里相差16岁的“双C”夫妻,单看“老夫”,一头银发煞有“老骥伏枥”的精气神;少妻也是,一脸妩媚明艳漂亮。而两人一旦同框,是不是有种爷孙的感觉?有时候挺同情被人讥笑的“C导”,两人的事真没必要“秀”出来,一“秀”,容易让人产生“邪恶”的联想。有钱有娇妻,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何必“秀”呢。
    有人说“少妻”嫁给“老夫”,多数是图财。也未必,毕竟人间还有真情在,“图财”的不能一杆子撂倒所有“少妻”,就像“好男人”和“坏男人”一说,偷吃的绝对不是大多数,哪能说世上没有好男人呢?真性情的“少妻”值得敬佩,毕竟牺牲了自己的风华正茂;而喜得“少妻”的“老夫”最好恪守诺言善待娇妻,仔细想想,有多少女性愿意在人生大好时节享受“寂寞空虚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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