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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请求南通市领导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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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20:22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中共南通市委:
   我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幸福街道幸福村严晓燕,电话18068980400,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部门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安置房建设工程违法发包挂靠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丁建荣承建,不验收交付使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责令整改。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要丁建荣承担,单方制作格式条款二手房收购协议与补充协议,合谋欺诈收购我户安置房。
   2018年12月,丁建荣起诉我至港闸法院要求履行协议,张亚松法官审理的(2018)苏0611民初3917号案件,丁建荣知道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解除协议,我表示认可,双方选定评估公司评估。
   张亚松法官故意遗漏案件的基础,偏袒丁建荣,在丁建荣重新起诉的(2019)苏0611民初2617号案件竟然判决我和第三人继续履行双方已经解除了的收购协议,支付违约金。逼死了与丁建荣无关的第三人张志达,侵吞了受害人的正当财产。
   请求中共南通市委员会主持公道。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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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7 20: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请求中共南通市委员会关注此案,为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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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11: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要坚定不移听党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希望纠正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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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17: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好命题 如果签字的都接着 诈骗的由头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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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20: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130万在当时那个价格不算低,当时华强城和华润悦景湾也只不过八九千一平,只不过2016年开始房价大涨,楼主心里不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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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21: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单方制作格式条款,合谋欺诈收购安置房,丁建荣知道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解除收购协议,双方选定评估公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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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21: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天生我才必有用B 发表于 2022-01-28 20:08
130万在当时那个价格不算低,当时华强城和华润悦景湾也只不过八九千一平,只不过2016年开始房价大涨,楼主心里不平衡了。

130万不全部是房款,是过渡费、装修费、房款、逃避不合格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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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21: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房子 发表于 2022-01-28 17:11
好命题 如果签字的都接着 诈骗的由头反悔?

丁建荣庭审中虚假陈述,张亚松法官至今也没有审理清楚谁做的收购协议。丁建荣一方认为,就是法院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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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21: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房子 发表于 2022-01-28 17:11
好命题 如果签字的都接着 诈骗的由头反悔?

丁建荣虚假陈述,张亚松法官至今知道收购协议谁制作的吗?丁建荣一方认为,就是法院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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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8 21: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天生我才必有用B 发表于 2022-01-28 20:08
130万在当时那个价格不算低,当时华强城和华润悦景湾也只不过八九千一平,只不过2016年开始房价大涨,楼主心里不平衡了。

他们早就给我挖了一个坑。二手房收购协议每天千分之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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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9 20: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房子 发表于 2022-01-28 17:11
好命题 如果签字的都接着 诈骗的由头反悔?

二手房收购协议每天总款千分之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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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30 14: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房子 发表于 2022-01-28 17:11
好命题 如果签字的都接着 诈骗的由头反悔?

单方制作格式条款,明知道收购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要支付每天千分之三违约金。要房子又要赔偿,黑恶势力团伙侵吞了受害人的正当财产。我通过中介房屋买卖协议,还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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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3 13: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第四十条之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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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6 09: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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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8 10: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请求南通市领导关注此案,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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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9 08: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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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这里嚷嚷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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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9 22: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要请监察委关注,查查里面有没有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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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10 15: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请求南通市领导关注,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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